(1)機器設備控制裝置的設置,應使操作者易于看到整套機器設備的運行情況,否則應設有報警信號或聯系信號。
(2)控制裝置在能源(電、氣、水等)供應發生異常時,應具有自動切換或自動控制的作用以避免事故發生。
(3)復雜和危險的控制系統,應配置自動監控裝置,以便及時了解各危險部位的操作和安全情況。
(4)離合器與制動器結合的控制機構,應具有強制執行的功能。
(5)控制裝置電氣(電子)線路中需要確保安全可靠的執行機構部分,應設計成雙回路線路。
(6)多人共同操作的機器設備或系統應在人手易摸到的部位設置緊急停車開關,供發生危險時使用。
(7)機器設備中的氣動或滾動裝置,必須密封良好,不泄漏,動作準確。不允許介質超過允許壓力運行,一旦超壓,應有自動泄壓安全排放裝置。當系統壓力突然下降時,應有自動制動或自鎖作用。氣動液動裝置自身應有防護性能,不因外界環境影響而產生不安全因素。
(8)氣體燃燒加熱爐的控制裝置能準確調節燃料與空氣的混合比,使燃燒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