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⑵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于直徑的1/2或大于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⑴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