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變、配電站
1.變配電所應避免設置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空氣污染或有劇烈震動的場所;變配電所一般采用磚結構建筑、水泥地面。
2.變配電所與其他建筑物之間有足夠的安全消防通道。直觀檢查消防車輛應能通行、調頭、轉彎。
3.與爆炸危險場所、有腐蝕性場所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一般不小于30m
4.地勢不應低洼或有防積水措施;地面應高出周圍地面150~300mm,以防積水。
5.應設有能容納全部變壓器油量的儲油池或排油設施;儲油池內應填鵝卵石,排油設施應用混凝土構筑。
6.變配電所室門應向外開,并采用輕型鐵門或包有鐵皮的木門;高低壓門應向低壓開;相鄰配電室門應雙向開;雙向門可代替單向門。
7.門、窗、孔應裝設金屬網;電纜溝、隧道、進戶套管應有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水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為電纜溝的蓋板。
8.戶外變電所的變壓器周圍,其固定柵欄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變壓器底部與地面之間應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離。若裝有兩臺變壓器時,兩者凈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9.高壓配電裝置可單獨設置,當高壓開關柜少于4臺時可將高低壓配電裝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單列布置,兩者距離應大于或等于2m。
10.變壓器室應通風良好,通風口用水泥或金屬百葉窗,而且內側加裝網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屬網,以保證任何季節都能安全運行。
11.變壓器室的門應上鎖,并掛“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及安全色標。
12.戶內配電裝置最小通道寬度:單排列的操作通道為1.5m,維修通道為0.8m;雙排列的操作通道為2m,維修通道為1m。
13.發電機間出入口的門應向外開啟。
14.絕緣工具(包括絕緣手套、絕緣棒、絕緣膠鞋等)齊全,定期試驗、有報告和記錄。
15.長度大于7m的配電室應在配電室的兩端各設一個出口。
16.變電所配電室的出(入)口處,應裝設防止小動物進入的裝置。
17.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應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18.電纜溝通入變配電所、控制室的墻洞處,應填實、密封。
19.變配電室內應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或設施。
20.變配電室內不得有無關雜物。
二、供電系統接地
1.供電接地系統圖。工廠應有全廠供電系統接地平面圖和全廠電網接地系統資料,每個工房應有本工房的接地系統圖。
2.接地檢測。每年應對接地電阻檢測一次并有記錄。
3.接地線連接。接地線兩端都應接地,接地線應連接可靠、防腐蝕,并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保護。
(1)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R≤2000/1當I>400A時R≤0.5
(2)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高低壓設備共用時,R≤120/1,一般不大于10;僅用于高壓設備時,R≤250/1,一般不大于10
(3)低壓電力系統:并聯運行電氣設備的總容量為100kV以上時,R≤4;若不超過100kV·A時,重復接地電阻R≤10
(4)每一個電網系統中必須有一處工作接地;每一電網支路末端必須高于終端重復接地;對較長的支路,每1000m必須重復接地。
(5)重要用電入口處必須設重復接地;電網轉彎處必須設一處重復接地。
三、開關電氣設備
1.油開關的油位應在上限與下限之間;油色正常、無滲漏;排氣管應完好無損;油開關操作靈活、準確可靠,合閘機械指示正確;故障跳閘后的油開關,應檢查套管有無斷裂、引線有無燒傷、油箱有無變形;油開關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機構應有可靠的聯鎖裝置,并保證合閘時只有先合隔離開關才能合上油開關,拉閘時先拉開油開關才能拉開隔離開關;隔離開關的瓷瓶和連接拉桿應無裂紋、無放電痕跡、銷子無脫落。
2.負荷開關只能用來切斷和接通正常線路,其消弧裝置應完好。合閘時,觸頭應動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應超過3mm。
3.負荷開關操作機構應靈活可靠;跌落式熔斷器斷開后,其帶電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離在室外應大于或等于4.5m,室內應大于或等于3m4.跌落式熔斷器應傾斜安裝,與垂直線保持15°~30°夾角。
5.有爆炸、火災危險及劇烈震動的場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險。
6.所有開關的各部件應完整無損,操作機構安全可靠,并有額定電壓、電全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