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部經理、線路專工、檢修值班長等管理及技術人員,應定期參加線路巡視,以了解線路運行情況并檢查、指導巡視人員的工作;主管領導每年不少于1次,部門經理每季度不少于1次,線路專工每月不少于1次,檢修值班長每周不少于一次;
2線路巡檢分為2種形式:
(1)設備巡視:每月巡視人員開車沿檢修道路對其線路桿塔、基礎及線路走廊狀況的巡視。此類巡視主要是對風電場線路運行狀況的普遍檢查,目的是對線路傾斜桿塔及線路走廊樹木及建筑物等危險源排查;
(2)設備巡檢:由巡檢人員徒步沿線路對桿塔逐基進行巡視檢查,巡檢人員對照線路巡檢標準要求,對每一項巡視內容認真核對、檢查。巡檢周期制定為4個月即每年開展3次。此類巡視較為細致,要求詳細填寫巡記錄。每年巡視中匯總的設備缺陷將為下一年線路檢修維護工作提供可靠依據;
3巡視人員每次徒步巡檢時,對線路電纜運行狀況重點檢查,選擇現場高溫、大負荷出力工況,對箱變附屬桿塔及線路終端桿塔電纜設備,每年定期開展紅外成像測溫工作不少于2次。詳細記錄設備節點溫度值、瞬時負荷、環境溫度等主要項目,將電子版圖像及紙版記錄妥善歸檔保存;
4巡視前,每名巡視人員須明確巡視范圍、內容和標準要求,不得出現遺漏段(點);為彌補地面巡視的不足,發現重大缺陷,不能判定時應采取登桿塔檢查或使用高倍望遠鏡檢查方式確定;
5巡視人員在巡視時應做到“四到”(走到、看到、聽到、宣傳到),“三準”(缺陷判斷準、記錄填寫準、圖表資料準)。
1、線路設備巡檢人員要求
1.1線路巡檢人員必須熟悉線路設備的運行狀況,掌握設備變化規律和檢修標準,熟知線路運、檢規程規定,經常分析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
1.2巡線工作應由有電力工作經驗的人擔任,新人員不得一人單獨巡線;
1.3野外或大風、雨、雪等極端天氣時必須由兩人進行。
2、線路設備巡檢路線要求
2.1巡檢線路時,巡視人員按照風電場線路走向及地形特點,依照徒步巡視路線最短原則,將風場集電線路按照環形路線,劃分若干區間;
2.2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
2.3大風巡線應沿上風側前進,以免萬一觸及斷落的帶電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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