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罐籠升降物件時,要和總信號聯系清楚,并將物件安放牢固綁緊,并經打鈴工詳細檢查,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準打鈴發出動罐信號。
2、對于笨重超長的設備工具,材料用罐升降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由專人負責指揮,否則不能升降。
3、用罐底吊運大物件時,需根據物件的重量采用安全系數可靠的鋼絲繩方可吊運。
4、在豎井作業時,要配戴安全帶或者把井筒封嚴墊牢方準進行,檢查罐籠時,要將大罐停放在井口擔牢。
5、搬運電耙子注意事項:
(1)運電耙之前要到現場檢查,弄清天井作業條件,對于梁子等要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提前處理。
(2)運電耙子之前要對起重工具,設備做認真的檢查。
(3)電耙梁子必須有可靠的安全系數,直徑做小不能少于20公分,長短適當。
(4)天井口與電耙梁子應有2.5米高的距離。
(5)運電耙子時,上下一定聯系號方準進行。
(6)必須有專人指揮。
6、在檢修電機車、裝巖機時,要停在寬敞的地方,掩住車輪防止滾動。
7、拆卸的設備零件要放在墊板上,保持清潔,先拆后上,防止丟失并且嚴禁錘擊、鏟削、保證機件完整。
8、檢修減速箱及其它有轉動件的箱體設備時,檢修后必須認真檢查,不得將零件和工具等遺留在里面。
9、起重工具要定期檢查試驗,不準超過規定的起重量。
10、起重前要檢查繩、鉤、繩扣等,要保證安全可靠,重物件吊起10公分時,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起吊。
11、起重物和起重機臂下,在吊運物件時,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12、不準檢查正在運轉中的設備,對檢修人員有安全威脅時嚴禁作業,檢修前一定要停切開電源。
13、不準任意拆掉安全保護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可靠,要按設備容量規定更換保險絲,嚴禁用銅鋁絲代替保險絲。
14、電氣設備要在安全無水處安置,安全罩要齊全,不準漏電。
15、操作380伏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使用防護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墊、絕緣臺)。
16、禁止帶電檢修或搬運任何帶電設備,(包括電纜和點線)檢修或搬動前,必須切斷電源,并將導體完全放電和接地。
17、禁止帶電作業,停電檢查時,所有以切斷的開關手柄均要加鎖,并且掛:“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的警告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警告牌并送電。
18、礦井內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纜配件,金屬外皮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電纜線路的金屬構筑物等也要接地。
19、電纜的敷設做到整齊明顯,標記清楚,安設牢固。
20、井下電氣設備禁止接零。
21、井下照明所需要的電壓;運輸巷采用220伏或127伏,采掘工作面,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間因采用36伏照明,行燈電壓應大于36伏。
22、井下磨電線的架設要按《井下電機車運輸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23、架設井上磨電線路的電柱與電機車最突出部位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8米。
24、井下電氣作業,必須有兩名電工進行,不準單人作業。
25、詳細操作規程,按地表鉗電工安全規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