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求
停車設備的電氣系統應保證傳動性能和控制性能準確可靠,能防止由電氣設備本身引起的危險或由于機械運動等損傷導致電氣設備產生的危險。
電氣設備的設計應符合GB/T3811的規定,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GB50168、GB50169和GB50171的有關規定。
供電及電路
停車設備應設總斷路器,短路時應有分斷該電路的功能。
停車設備控制電路應保證控制性能符合機械與電氣系統的要求。
動力線采用多股單芯線時,截面不應小于1.5mm?,采用多股多芯線,截面不小于1.0mm?。控制線、電子裝置、伺服機構、傳感元件等能確認安全可靠的連接導線不作規定。電氣室、操作室、控制屏、電器柜內部配線,主回路小截面導線與控制回路的導線,可用塑料絕緣導線。
室內外工作的停車設備,電線電纜應設于金屬管、金屬線槽內,必須有良好的防水及防腐蝕性。
停車設備在室內工作時,電控設備的外殼(包括控制件的外殼)防護等級不應低于GB4208中的IP4X,在任何人可接近的外殼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44。
停車設備在室外工作時,電控設備的外殼防護等級不應低于GB4208的IP65。
停車設備的金屬結構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管槽、電纜金屬護層應有可靠的接地。
中性線和保護線應始終分開,保護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不應小于4Ω。
接地線連接應符合GB50169的要求。
安全防護裝置及要求
緊急停止開關
1.1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應設置緊急停止開關,以便在發生異常情況時能使停車設備立即停止運轉。若停車設備由若干獨立供電的部分組成,則每個部分都應分別設置緊急停止開關。若停車設備由轉換區、工作區組成,則每個區域都應配置單獨的緊急停止開關。緊急停止開關的設計應符合GB16754的要求。
1.2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切斷動力回路電源,但不應切斷電源插座、照明、通風、消防和警報電路的電源。
1.3緊急停止開關的復位應是非自動復位,復位不得引發或重新啟動任何危險狀況。
9.28 機械式停車設備安全保護裝置
進行實際操作試驗,檢查下列裝置是否有效:
(1)檢查長、寬、高限制裝置,是否能夠防止車輛長度、寬度、高度尺寸超
限裝置,當超過適停車輛尺寸時,機械不動作或者報警;
(2)檢查阻車裝置,在載車板上設置高度為25mm以上是否設置阻車裝置; (3)檢查警示裝置,是否設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時必要的警示信號(聲或光); (4)檢查防止超限運行裝置,當到位開關出現故障時,超程限位開關是否能夠使設備停止運轉;
(5)檢查人車誤入檢出裝置,對不設庫門的停車設備是否設置該裝置,當人或車進入時,設備是否立即停止運轉;
(6)檢查載車板上汽車位置檢測裝置,當汽車沒有停放到載車板上正確位置時,停車設備是否不能運行;
(7)檢查出入口門、圍欄連鎖安全檢查裝置,當搬運器沒有停放到準確位置時,出入口的門或圍欄等是否不能開啟,當門或圍欄處于開啟狀態時,搬運器是否不能運行。
(8)檢查防重疊自動檢測裝置,是否設置對車位狀況(有無汽車)進行檢測的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防重疊措施;
(9)檢查防載車板墜落裝置,載車板運行到停車位后,為防止載車板因故突然落下的防止墜落裝置是否有效,對于垂直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巷道堆垛類機械式停車設備是否有斷鏈或斷繩時的防墜落裝置;
(10)檢查防夾裝置,為防止汽車出入設備時自動門將汽車意外夾壞,自動門上防夾裝置是否有效;
(11)檢查緩沖器,升降機架頂部、低部設置的緩沖器,是否有效承受其沖擊; (12)檢查運轉限制裝置,是否保證人員未出設備,設備不得啟動,可進入設備的門關閉后,設備方可運轉;
(13)檢查斷(松)繩保護、斷(松)鏈保護,設置的斷繩(鏈)、松繩(鏈)及繩(鏈)伸長不均檢測裝置是否有效;
(14)檢查應急停止開關,非自動復位的應急停止開關,在緊急情況下,是否能迅速切斷動力及控制電源,但是并不切斷電源插座、照明、通風、消防和報警電路的電源;
(15)檢查通風裝置(人車共乘式),在封閉式搬運器內是否設置; (16)檢查通訊裝置(人車共乘式),在搬運器內是否設置與外部聯絡的通訊裝置;
(17)檢查應急救護裝置(人車共乘式),在停電或電氣系統發生故障時,是否有應急救援的措施,應急出入口的設置是否符合JB/T 10546的規定;
(18)檢查強制驅動式和曳引驅動式升降機(人車共乘式,除液壓直頂式升降機外)是否設置安全鉗和限速器(人車共乘式),速度大于0.63m/s的升降機設置的安全鉗是否為漸進式安全鉗,當升降機墜落或下降速度大于限速器的動作速度時,安全鉗是否能動作,并切斷驅動系統的電源,限速器和安全鉗是否有型式試驗證明。
注:
(1)升降橫移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限長)、(2)、(3)、(4)、(5)、(6)、(9)、(13)、(14);
(2)垂直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限長)、(2)、(3)、(4)、(12)、(13)、(14);
(3)多層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限長)、(2)、(3)、(4)、(7)、(10)、(11)、(12)、(14);
(4)平面移動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限長)、(2)、(3)、(4)、(7)、(10)、(11)、(14)項;
(5)巷道堆垛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3)、(4)、(6)、(7)、(8)、(9)、(10)、(11)、(12)、(14);
(6)水平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2)、(3)、(4)、(7)、(10)、(11)、(12)、(14);
(7)垂直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2)、(3)、(4)、(6)、(7)、(8)、(9)、(10)、(11)、(12)、(13)、(14);
(8)簡易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限長)、(2)、(3)、(4)、(9)、(13)、(14);
(9)汽車專用升降機類停車設備適用于A9.28中的(1)(限長)、(3)、(4)、(6)、(7)、(9)、(10)、(11)、(14)、(15)、(16)、(17)、(18);
A9.29 汽車專用升降機類停車設備
除檢查、試驗A9.28的相關項目、內容外,還應當增加以下檢驗、試驗的項目和內容:
(1)檢查制導行程,當搬運器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對重導軌的長度是否能提供不小于0.3m的進一步的制導行程,當對重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搬運器導軌的長度是否能提供不小于0.3m的進一步的制導行程;
(2)檢查底坑紅色急停開關和電源插座,是否有非自動復位的紅色急停開關和電源插座,是否有保證檢修人員安全進入的設施;
(3)檢查是否有積水和雜物; (4)檢查超載限制器是否有效;
(5)檢查對人車共乘式汽車升降機設置的停電時使升降機慢速移動到安全位置的裝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