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災危險環境內,應根據區域等級和使用條件,按表中選擇相應類型的電氣設備
注:1.在火災危險環境21區內固定安裝的正常運行時有滑環等火花部件的電動機,不宜采用IP44型。
2.在火災環境23區內固定安裝的正常運行時有滑環等火花部件的電動機,不宜采用IP22型,而應采用IP44型
3.在火災危險環境21區內固定安裝的正常運行時有滑環等火花部件的電器和儀表,不宜采用IP44型。
4.移動式和攜帶式照明燈具的玻璃罩,應有金屬網保護。
5.表中防護等級的標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的分類》的規定。
2)。在火災危險環境內,可采用非鎧裝電纜或鋼管配線明敷。在火災危險環境21區或23區內,可采用硬塑料管配線。沿未抹灰的木質吊頂和木質墻壁敷設的以及木質悶頂內的電氣線路硬采用鋼管明設。
3)。火災環境內的電力、照明線路導線或電纜的額定電壓,不應低于線路的額定電壓,且不低于500V.火災危險環境內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接地干線應不少于兩處與接地體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