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是一個由人員、設備、環境、管理等多方面組成的復雜系統,他們之間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事故的原因往往取決于人、物、環境,而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約。
1)人的因素。即指管理人員、操作工人、事故現場的在場人員等。他們的不安全行為是重要致因。主要包括: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危險作業;使用不安全設備,用手工代替工具進行操作或違章操作等等。2)物的因素。即指設備、工具、原料、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事故的物質基礎,是生產中的隱患和危險源,當條件達到時就會轉化為事故。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安全防護裝置失靈;材料強度不夠,工具零部件磨損和老化;存在危險物;物品的堆放有缺陷等。3)環境的因素。不安全的環境是引發安全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指的是:生產環境的異常,即指溫度、濕度、通風、采光、噪音、振動、采光等方面;自然環境的波動:土壤、氣象、水文等的惡劣變異。4)管理的因素。管理的原因是事故產生的間接原因,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條件。它包括: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或檢查指導錯誤;勞動組織不合理;技術缺陷,指工藝流程、操作方法存在問題;沒有安全操作規章制度或不健全,未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等。
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環境的惡劣狀態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問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