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長期在基層工作的安全質量專業工作者,總結多年的心得體會,筆者認為,以下幾點需要專業工作者注意。
1? 擺正位置
??? 不要以為安全、質量產生于監督之中,而錯誤地夸大安全質量專職部門的作用,認為安全質量活動就是安全、質量部門的工作。安全、質量產生于所有生產活動的過程,是“干”的過程的結果,是每一個工作者的責任和目標。專業工作者的職能只是應用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手段,幫助組織的各級領導者和管理者以及每一名員工在生產活動過程中實現安全、質量的目標。為此,安全質量專業工作者在產品的實現過程中,只能是配角而不是主角;“太平”的時候(沒有事故的時候)是如此,“不太平”的時候亦是如此。當問題出現后,雖然專業工作者往往更易于遭到指責,或更容易成為“替罪羊”,但這只是一種不公正的待遇而已,而實際上這樣做并不能解決“主角”的問題。
2? 監督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 不要以為監督是專業工作者的工作目標和專職工作的核心內容,真正的目標是保證生產活動的安全和質量,監督只是一種手段。通過這種手段,一方面期望及時發現偏差和問題,及時促進糾正行動的落實;另一方面,通過監督獲取第一手資料,然后分析現象背后的原因,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意見。同時,監督活動提供了一種培訓、教育的機會,尤其是在實施現場監督時,監督人員可以即時即刻教育違規人員,可以即時即刻攝錄不安全和不符合的現象作為教育和培訓材料。
??? 為此,對于生產活動的管理者來說,他們不應指望安全監督可以解決一切安全問題,而應努力建設和維持本質安全的機制(intrinsic mechanism,一種能夠自行糾錯的機制);對于專業工作者而言,他們不能簡單地將監督當作一種孤立的活動,不能滿足于“在現場的小時數”或監督報告的數量,更不能將監督作為一種“威懾”或實行處罰的權力,而應該盡力幫助主角完善其生產活動過程的安全質量管理。無論是生產活動的管理者,還是安全質量的專業工作者,都應該提高觀察和識別偏差的能力,提高洞見偏差背后潛在原因的能力,提高交流溝通和即時培訓的能力,正是這些能力構成了監督有效性的基礎。
3? 以事實為依據
??? 安全和質量管理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以事實為依據,而不是以成見或想當然為依據,更不能以推卸責任的借口為依據。所謂以事實為依據,就是不能閉門造車,強詞奪理,牽強附會;以事實為依據,就是應該深入實際,搜集客觀證據,并加以剖析。
??? 實踐中,最容易脫離實際的情況往往并不是有意地規避事實,而是過分地依賴于經驗。經驗是一把“雙刃劍”:當問題出現時,我們不僅是將問題與文本的要求進行對比,而且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將其與我們的經驗進行比較。在此過程中,如果我們考慮了現實與過去的不同,判斷就更可能為合適的判斷;反之,則更可能犯錯誤。于是,對于“有經驗的承包商今天要承擔與過去同樣的任務時,就一定更能夠成功”這樣一個似真的命題,其答案也不應是簡單的肯定。如果將今日“翻版”的工作當作舊日的重復,就很可能“翻船”。正所謂,失敗是成功之母,而成功也可能是失敗之源。質量活動的特征之一,就是同樣的產品不可能完全一樣;安全活動的特征之一,就是安全總是相對的,不能說會游水的就一定不會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