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強化農電管理,國家電網公司適時提出“新農村、新電力、新服務”的農電發展戰略。供電所作為供電公司的基層派出單位負責區域內農村10KV及0.4KV低壓電網的運行、維護、檢修和線損管理;負責低壓客戶的報裝、計量安裝維護和合同管理;負責區域內的抄、核、收工作;負責“三電”宣傳管理和優質服務常態運行機制下的完善實施;負責維護農村供用電秩序等等,更重要的是負責區域內的供用電安全管理工作,應該說供電所工作量多面廣,任務艱巨而又重要。如何將供電所各項管理工作做到統籌兼顧,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公司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是擺在我們面前急需解決的重要課題。
現結合當前實際和供電所在安全管理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淺談一下幾點體會和認識: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作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方針,供電所必須遵守“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必須做到“五同時”(即安全管理與生產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必須同時安排部署),才有可能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目標任務。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生產企業和居民客戶的用電需求越來越多、越來越迫切,業擴安裝施工任務越來越重、點越來越多、面越來越廣。這就要求供電所必須從加強職工及農電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入手,全員全方位提高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和從業安全技能,施工過程中從根本上杜絕各類違章現象的發生,達到安全生產能控、可控、在控的目的。在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同時落實各級安全目標責任制,完善安全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對于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重獎重罰,使農電管理逐步做到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針對每項具體的施工(檢修)工作任務,都必須嚴格執行“兩票”使用管理規定,通過編制《標準化作業指導書》(或指導卡)將工作任務、人員分工及危險點分析等量化細化,將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逐項落實到實處,確保施工(檢修)全過程安全無事故。
在當前公司開展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中,通過排查供電所所轄線路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缺陷涉及方方面面,主要表現為:一是由于檢查巡視不及時、不到位,線路和設備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消除,致使積少成多或發展為嚴重缺陷,造成需長時間的停電處理。只有按巡視要求發現缺陷和隱患后,本著“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防微杜漸,才能確保線路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二是三線搭掛長期存在,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在通道不暢的前提下,貪圖省時、省工、省料,為今后的安全供用電留下隱患。因涉及民生問題,全部拆除難度較大且政治敏感性較強,建議按魯安發(2003)18號轉發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對電力線、通訊線、廣播電視線交跨和搭掛進行安全整治的通知》要求,由公司與公司之間、各鄉鎮派出站(所)之間,在明確線路架設先后的基礎上確定拆遷對象。本著誰的線路誰負責的原則,下達《安全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三是由于宣傳不到位,監管措施不力,線下植樹建房侵占線路通道現象較為普遍,危及線路的安全運行和人身安全。受個人利益驅使,清障往往遇到阻力,有一定難度。建議在電視等新聞媒體黃金時段開辟如《廣而告之》形式的欄目,加大《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安全用電常識》等內容的宣傳,努力構建良好的安全供用電大環境和良好氛圍。同時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對設置隱患障礙的單位或個人說之以法、曉之以理,明確利害關系,以達到徹底清障的目的。四是農村集體電力資產移交前受管理體制影響,大多數低壓線路設備老化,如配電室漏雨,導線截面小,供電半徑大,表箱破損嚴重,二級漏電保護器投運率、安裝率、合格率達不到100% 的要求等等,既不利于降損同時影響安全供用電。農村集體電力資產移交后,將“包袱”甩給供電企業,需要消缺的面廣量大,任務繁重,這就要求安全管理工作也必須提高到相應的高度上來認識,做到既要消缺又不能出現新的裝置性違章和安全隱患。該內容的消缺建議本著先急后緩的原則,著重于配電設施的維護、銹蝕表箱的更換和鞏固二級漏電保安器“三率”等方面,確保配變設備的安全運行、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同時有利于表計管理,減少電量損失。
總之,無論施工(檢修)和計劃消缺,供電所的安全管理都需要持之以恒,本著“勤、細、深、實”的工作態度,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珍惜生命保障員工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建設和諧供用電環境為主線,落實安全責任,落實每項安全工作規定和措施,促進供電所安全生產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