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安全是企業永恒的主題,沒有安全的水利水電工程公司就沒有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費,隱患是導致事故的罪魁禍首。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安全工作不能只靠幾個人去抓,要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做到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安全工作必須堅持常抓不懈。下面,就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管理問題加以論述。
一、嚴格執行安全度汛工作責任制。各地要進一步理順各類在建水利水電工程管理體制,明確政府監管部門,落實安全度汛監管責任,項目所在地防汛行政負責人和防汛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防汛監管和指揮職責。各在建工程項目法人對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負總責,要明確第一責任人和分管責任人,要和有關參建單位簽訂安全度汛目標責任書,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組織機構,全面落實各項制度及相關責任,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強化水利水電工程項目規劃工作
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水利規劃體系,從科學配置水資源出發,抓好重點水源、城鄉供水、防汛抗旱、農田灌溉、水土保持、水力發電、節約用水、水產資源開發等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并與農業綜合開發、退耕還林、土地開發整治、扶貧開發等有機結合,做到科學實用,“開工一批、儲備一批、推進一批、論證一批”。
三、進一步落實工程建設監理制
(一)在我市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配套的水利水電工程和城鎮供水等建設工程及其技術改造(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都應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管理辦法》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水建管[1999]637號)等有關文件和規定執行。
(二)在我市境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實施建設監理制,小型水利水電工程也應實行建設監理制。監理費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由項目法人委托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實施工程建設監理上。
(三)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建設監理資格,必須按照批準的等級和核準的經營范圍,承擔工程建設監理業務。
四、進一步加強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其行政區內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各級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是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內設機構(有條件的也可單設),代表政府行使監督職能。其設置為:水利部設總站,水利廳設中心站,市(州)水利(電)局設站,根據水利水電事業的發展和有關文件精神,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縣級質量監督站。各級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隸屬于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接受上一級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指導。
五、強化水利工程建設管理
根據水利工程規模和受益范圍,實行分級管理負責制。建立政府監管與項目法人負責相結合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機制,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及檢測。水利基建工程項目全面實行公開招標,非基建水利工程全面實行開工和竣工驗收前“兩公示”。健全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廉政信用檔案,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設計和建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