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國家有關電力安全法規、電力行業標準、管理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2)負責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并按有關規程一、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運行安全。
(3)負責電力裝置工程、電氣圖紙和有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
(4)負責對參與本單位承裝、承修電力工程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核。
(5)負責轄區臨時用電計劃的審核和、批準與監督、檢查。
(6)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及教育。
(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和驗收。
(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