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監護員必須認真學習和執行消防法規、規定和防火安全制度。
(2)動火監護員必須接受專(兼)職消防員的監督,對消防員提出的整改意見,要及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3)動火監護員要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做到“三會”即會使用一般消防器材、會報警、會撲救。
(4)動火監護員必須對動火部位、動火日期、動火等級有了明確的了解后,方準在動火證上簽字,履行監護員職責。
(5)在動火作業前,動火監護員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清理,特別對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轉移或保護,并配備好滅火器材。
(6)在動火作業中,動火監護員要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準擅自離開監護崗位。
(7)在動火作業后,動火監護員要認真巡視作業范圍有無電焊或氣割濺落的火種,如有發現,必須及時予以清除。
(8)如果發生火災或火災險情,要及時報警并積極進行撲救,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