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費用計算標準(試行)
一、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工作內容
1、脫硫裝置實際運行參數的檢測,以及與設計參數的比較和分析。
2、脫硫裝置技術性能分析,包括額定工況下對脫硫效率、單位消耗(水、電、吸收劑)、系統壓力損失、脫硫副產品品質與可資源化、脫硫廢水排放指標、脫硫工程產生的二次污染情況等指標的測定及分析。
3、脫硫裝置運行可靠性,主要包括:
(1)脫硫主設備(脫硫塔及內部設備)事故、故障及維修事件;
(2)脫硫主要輔助設備(氣-氣換熱器、增壓風機、球磨機、漿液循環泵、真空皮帶機、真空泵、氧化風機、煙氣擋板、關鍵閥門等)事故、故障及維修事件;
(3)實際累計運行時間、等效可用系數、等效強迫停運率、非計劃停運次數等可靠性指標。
4、煙氣洗滌效果及除霧氣效果檢測、分析。
5、脫硫裝置的國產化率、運行維護情況分析,包括脫硫裝置投運后出現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措施。
6、投資經濟性參數、運行經濟性參數。
二、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費用計算標準
序號 |
機組等級 |
費用標(萬元) |
1 |
2×125MW級機組(兩爐兩塔) |
60萬元 |
2 |
2×200MW級機組(兩爐兩塔) |
65萬元 |
3 |
2×300MW級機組(兩爐兩塔) |
72萬元 |
4 |
2×600MW級機組(兩爐兩塔) |
81萬元 |
5 |
2×800MW及以上機組(兩爐兩塔) |
90萬元 |
注:不包括評估報告審查及相關會議費用。
三、費用標準的調整:
1、以上機組等級是指本期煙氣脫硫工程所對應的機組容量,若本期只建設一臺機組或者只為一臺機組配套煙氣脫硫工程時,費用標準乘以0.7系數;若本期建設容量為4臺機組+4套煙氣脫硫裝置時,費用標準乘以1.8系數。
2、若本期工藝設計為兩爐一塔時,按本期機組規模所對應的兩爐兩塔費用標準乘以0.85系數;若為三爐一塔時,按兩爐兩塔標準執行。
3、如果委托的后評估工作內容不包括相應的煙氣檢測及試驗工作時,以上標準乘以0.6系數。
4、實際工程中,委托單位與被委托單位可在以上標準±20%范圍內協商確定委托費用。
5、以上費用是按照大型火電廠機組煙氣脫硫裝置以石灰石-石膏煙氣濕法工藝為主(即目前我國燃煤電廠FGD的首選工藝)為基礎測算的,其他工藝形式的煙氣脫硫工程應參照本標準執行,原則上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