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單位是中介服務機構,其業務主要是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進行監督管理。工程監理單位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才能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深入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監理人員憑自己的專業技術和經驗,對施工中出現的各種技術問題進行糾正、制止,保證工程質量,防止建筑事故的發生。在工程建設實踐中,有些建設單位沒有委托監理單位,或者沒有委托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或者監理單位嚴重失職,使施工中所出現的質量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糾正、制止,留下事故隱患,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為了保證工程的質量,防止建筑事故的發生,工程監理單位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監理單位應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無資質等級的單位從事監理工作,禁止低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越級從事高資質等級的監理工作。
(2)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業務。建設單位與工程監理單位簽訂委托監理合同,工程監理單位應根據委托監理合同的內容進行監理,盡職盡責,做到客觀、公正。
(3)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如果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行政上的隸屬關系或者有經濟上、業務上的利害關系,那么就難免不會出現工程監理單位徇私舞弊,使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得不到及時的糾正、制止。
(4)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建設單位把工程監理業務委托給工程監理單位,這是建設單位基于對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的依賴。因此,工程監理單位不能把監理業務轉讓給其他工程監理單位。在建筑實踐中,工程監理單位要么把監理業務轉讓給資質等級低的工程監理單位,從中牟取非法利益。由于無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和資質等級低的監理單位沒有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設備等,在監理過程中無法勝任監理工作,使許多隱患得不到糾正、制止,導致建筑事故的發生。因此,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5)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與承包單位串通。工程監理單位不得為自己謀取非法利益,或者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與承包單位串通,致使工程建設中的質量問題得不到糾正、制止,導致建筑事故的發生,嚴重損害建設單位的利益。在工程建設實踐中,一些承包單位為了牟取非法利益,賄買工程監理單位,使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一氣,在施工中故意偷工減料、粗制濫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這樣工程的質量得不到保證,建筑事故也就會頻繁發生。因此,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與承包單位串通。
(6)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工程監理單位派駐技術權威即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對施工進行監督、指導,既可以解決在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也可以發現施工中所存在的質量隱患,幫助施工單位及時改正,保證工程質量。如果工程監理單位選派沒有相應資格的人員進駐施工現場,他們對施工現場所存在的質量問題一無所知,那么監理工作實際上是形同虛設,難免會發生建筑事故。
因此,工程監理單位應選派技術權威進駐施工現場進行監督和指導。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