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執行調度管理規程,嚴禁發布無釋義的綜合令。
二、嚴格執行調度發、受令有關規定,嚴禁不具備資格的人員發、受調度指令。
三、嚴格履行操作票“三審”手續,嚴禁未經審核直接使用操作票進行操作。
四、嚴格執行操作票有關規定,嚴禁擅自更改操作票內容,嚴禁跳項、倒項、添項、漏項操作。
五、嚴格執行倒閘操作有關規定,嚴禁不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電氣操作,嚴禁監護人直接操作設備,嚴禁有疑問時盲目操作,嚴禁邊操作邊做其他無關事項。
六、嚴格執行配網自停自送操作規定,嚴禁未經調度同意進行自停自送操作。
七、嚴格執行防誤閉鎖裝置管理規定,嚴禁值班員隨意使用解鎖鑰匙進行倒閘操作。
八、嚴格執行刀閘操作有關規定,嚴禁用刀閘拉合帶負荷的線路及設備。
九、嚴格執行驗電、接地有關規定,嚴禁未經檢驗確認無電壓就掛接地線或合接地刀閘。
十、嚴格執行接地線管理規定,嚴禁帶接地刀閘或接地線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