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網的運行中,經常可能出現各種干擾和事故,發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自然災害、設備缺陷、人為錯誤等。其中很多因素是不可能預測和控制的,所以要在電網的實際運行中絕對不發生事故是不可能的。重要的問題是應該盡量減少出現事故的概率;在出現事故后,應依靠電網本身的能力、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作用、運行人員的控制和操作,使事故得到及時處理,盡量減小事故的范圍及其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
(一)影響電力系統事故的重要因素
根據對國內外電網事故的分析發現,除了自然因素外,影響電力系統事故發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主要有:
(1)電網結構方面的因素;
(2)設備元件方面的因素;
(3)繼電保護方面的因素;
(4)通信及信息收集系統方面的因素;
(5)運行人員方面的因素;
(6)運行管理方面的因素。
電網抵御事故的能力是上述各種因素的綜合反映。但在這些因素中,電網結構是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因為穩定破壞的事故多發生電網結構較弱的電力系統中。國內外電力系統運行的實踐均已證明,當電網結構較弱時,系統穩定破壞和大面積停電事故就較多,反之,就減少。根據我國1981~1987年電網穩定破壞事故統計,在總數為47次穩定破壞的事故中,與電網結構有關的事故就達33次,占總數的70.2%,如表5-1所示。
(二)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基本條件
1981年電力工業部頒布的《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簡稱《安全穩定導則》)總結出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三項基本條件為:
(1)有一個合理的電網結構;
(2)采取了各種可行的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措施;
(3)建立了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最后一道防線。
其中,合理的電網結構是上述三項基本條件中最重要的一項,是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基本物質的基礎。但是,電網結構的加強是以大量資金的投入為基礎的,對我國電網而言,不可能像發達國家那樣花資建密集電網。我國追求的是以合理、實用的電網結構,輔以健全的技術和管理措施,達到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目的。如果以上三項基本條件能夠全面落實,就完全有可能使一個物質基礎、安全穩定水平相對較低的電力系統,取得比一個物質基礎、安全穩定水平較高的電力系統更好些的實際安全運行效果。本節將主要介紹對電網結構的要求。
(一)影響電力系統事故的重要因素
根據對國內外電網事故的分析發現,除了自然因素外,影響電力系統事故發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主要有:
(1)電網結構方面的因素;
(2)設備元件方面的因素;
(3)繼電保護方面的因素;
(4)通信及信息收集系統方面的因素;
(5)運行人員方面的因素;
(6)運行管理方面的因素。
電網抵御事故的能力是上述各種因素的綜合反映。但在這些因素中,電網結構是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因為穩定破壞的事故多發生電網結構較弱的電力系統中。國內外電力系統運行的實踐均已證明,當電網結構較弱時,系統穩定破壞和大面積停電事故就較多,反之,就減少。根據我國1981~1987年電網穩定破壞事故統計,在總數為47次穩定破壞的事故中,與電網結構有關的事故就達33次,占總數的70.2%,如表5-1所示。
(二)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基本條件
1981年電力工業部頒布的《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簡稱《安全穩定導則》)總結出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三項基本條件為:
(1)有一個合理的電網結構;
(2)采取了各種可行的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措施;
(3)建立了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最后一道防線。
其中,合理的電網結構是上述三項基本條件中最重要的一項,是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基本物質的基礎。但是,電網結構的加強是以大量資金的投入為基礎的,對我國電網而言,不可能像發達國家那樣花資建密集電網。我國追求的是以合理、實用的電網結構,輔以健全的技術和管理措施,達到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目的。如果以上三項基本條件能夠全面落實,就完全有可能使一個物質基礎、安全穩定水平相對較低的電力系統,取得比一個物質基礎、安全穩定水平較高的電力系統更好些的實際安全運行效果。本節將主要介紹對電網結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