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電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尤為重要,各項法規的建全,人們的各種意識得到進一步的加強,由于原有的安全管理體系已不再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給我們的各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安全用電管理工作中應到嚴把四關。即:宣傳教育關、合同簽訂關、工程質量關、保護器運行關。
1 把好安全用電宣傳教育關。針對農電統管后出現的宣傳教育不到位的實際情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認真向農民朋友宣傳安全用電常識和有關電費電價政策,讓群眾接受安全用電常識教育,使安全用電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2 把好安全用電合同簽訂關。根據農村集體電力資產劃撥給供電企業管理后,隨著企業資產產權的延伸,相應地帶來維護管理責任加大的現狀;根據現狀與新裝用戶及時簽訂了“安全供用電合同”,對老用戶采取補簽措施,明確了產權界限和安全責任范圍,合理規避用電安全責任。
3 嚴把工程質量關。在農村電網改造工程中,成立了網改小組,制訂了嚴格的工程改造建設規定和制度。層層嚴格把關,做到施工一處,驗收一處,合格一處,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加強對工程材料、質量和施工工藝的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的材料及工程,一經發現,堅決撤換返工,不留后患。工程結束,施工人員、工程負責人、驗收人都要分別簽字,從而保證了工程施工質量,為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礎。
4 嚴把漏電保護器運行檢查關。漏電保護器運行責任到人,定期不定期地對所有用戶的漏電保護器進行檢查,對私自拆除和退出保護器發現一處恢復一處,對因保護器機械故障導致不靈敏的,立即予以更換,對照明客戶不愿更換的則簽訂責任書。由于強化了保護器的運行管理,使安全用電工作有了根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