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家新農村建設的全面展開,電力企業對新農網建設的不斷投入,農村用戶的用電量日益增長,特別是農村的家庭小工廠、小作坊的興起,客觀上對農村用戶側的安全用電、維護提出了新要求。由于農村的地理環境、用電特性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了農村觸電傷亡、電氣火災的事故屢屢發生。由于農村沒有社會專業電氣維修隊伍,用戶的電氣維護工作就必然反映到基層供電所,如果不及時到達現場查找原因進行維護、搶修,就容易引起不安全后果,使用戶對供電所優質服務工作產生誤解。
用戶是否安全用電是關系到電網能否安全可靠供電的重要因素之一。為此,抓好安全用電管理,提高用戶安全用電意識,減少電氣事故發生的機率,建立專業電氣維護隊伍,避免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的發生,既有利于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也有利于用戶的安全生產和生活。
用電安全、維護存在的四個問題
根據《物權法》簽訂的供用電協議,產權分界點以上供電部門的故障處理由供電所負責,這一方面現在做得都很好。而產權分界點以下用戶側的電氣故障由產權人負責處理,在農村、尤其是經濟比較薄弱、交通不發達的地區,由于相當一部分人員的文化水平較低,在安全用電上仍處在一種盲區,村莊內農戶的電氣故障出現后不知道該請誰來修理。這就存在供電所電工應該不應該維修,怎么樣服務的問題。
由于農電體制改革后,供電所實行專業化班組管理,負責搶修產權分界點以上的供電設施,對產權分界點以下的用戶電氣故障實行有償服務維修,但由于農村住戶零散、交通不便,現有員工滿足不了維修工作的需要。這樣一來,在安全管理上便是一個盲區。
鄉村的路燈、排澇站等公用設施的電氣運行和維護目前沒有很好的單位來承擔義務。由于村鎮集體經濟薄弱,歷史上這方面的工作是由原來的鄉電力管理站承擔責任的。農電體制改革后,在這方面形成了空白,每當出現故障便常有推脫現象,造成直接的社會不良影響。
農村電工在外面工作,特別是幫助維修用戶的內部電氣故障,如何做到持票工作、二人工作、有人監護工作,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因為這里存在著“一抓就死,一放就松”的情況。幫助維修用戶的內部電氣故障時,如何保障維修人員自身安全的問題便又擺在了我們面前。
維護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維護費用的空缺。用電設備、電線等產權屬于誰,誰就要對其安全性負責。如果因使用、維護、管理不當造成人員觸電傷亡以及設備損壞,產權人就負有責任。由于新上用戶電氣設備投資少,農戶電氣逐年老化,電力設施產權所有者對用電設施的管理責任意識不強,總認為我繳電費給供電所,你就應該保證我有電用,以前村電工承包時確實也是這樣做的,當時是通過電費加價來解決維護費用,現在國家統一了電價,再用這個辦法就不行了。
究竟由什么人來維護用電安全?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由于住房城市化,安裝電氣設備時起點高,維護量小。而廣大鄉村由于農戶居住分散,路途遙遠,專業維修隊伍不可能去鄉村為農民服務。而供電所的員工則是“農電勞務公司”實行勞務派遣到供電所的工作人員,他們的主要維修任務是產權分界點供電一側的設備。農電公司和供電所的施工隊伍主要是為用戶安裝電氣工程,從經濟角度來看,農村用戶側能收到的很少維修費用也難以使施工隊伍生存下去。
由于鄉村沒有路燈附加費的提取,鄉村的路燈運行維護費用一直得不到落實,特別是村組這一塊,晚上又不能沒有路燈照明,所以照明費用只好東家收一點、西家收一點。村民們也常說:同網同價好,就是路燈照明農村和城市不一樣。還有就是鄉村抗旱排澇站的電氣設備的維修費用一直沒有落實,在每年抗旱排澇期間都是供電所在講政治保大局的前提下主動進行運行維護,有時連排澇電費也難及時回收。
農村用戶的電氣維修工作,小到開關繩的穿接、燈泡的更換、路燈線的連接,大到電動機、開關柜的維護,面廣量大、路途遙遠,依靠供電所的搶修隊伍維護可以說是忙不應瑕,由附近的農電工來維修,怎樣來開工作票?找誰來監護工作?是這么多年來一直困擾我們安全工作的難題。
存在問題的對策建議
落實農村用戶側用電安全的運行維護費用。根據《物權法》所簽訂“供用電合同”,加大產權分界點概念的宣傳,多向地方政府介紹這方面的法律知識,使廣大農電用戶知道在自己的產權設備上用電所應該承擔的安全義務和責任。鄉村路燈、排澇站等公共設施產權屬地方政府,請地方政府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這方面的專項資金來保證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和維護。鄉村私人企業規模大的要配有持證電工,規模小的要安排費用請持證電工進行用電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對農村居民的電氣故障維修要根據地方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進行有償服務。
建立專業、有資質的電氣安裝維修隊伍。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鄉村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的日益發展,鼓勵在有條件的鄉村建立安裝維修隊伍。如沒有條件,則要按照國網公司社會責任的要求,在農電公司及所在鄉村供電所建立專業或兼職安裝維修隊伍。具體工作人員以故障報修點的村組范圍內責任區電工為主,再加上臨近的村組責任區電工配合,使到達用戶處維修的路程最短、時間最快、效果最好。
對外維修工作一定要開工作票并要有專人監護。具體做法是:一切故障報修都必須經95598或供電所報修窗口,由供電所發出維修通知單(或電話通知)到所報修村組的責任防區電工,根據故障現場狀況,責任防區電工開出工作票并通知相鄰的村電工來到報修地點,一人工作一人監護,工作結束后通知供電所,該維修任務完結。村電工的家里要有合格的維修工、用具備用。沒有供電所的任務指派,個人就進行維修工作,不符合安全規程,出了事故也說不清責任。
在與農村用戶明確了產權分界點以及用戶側的電氣安全運行維護責任后,在落實了維修資金的情況下,成立維修隊伍很是關鍵的。在目前新農村建設的形勢下,供電所完全推掉用戶端的電氣維修責任是不現實的。
用戶是否安全用電是關系到電網能否安全可靠供電的重要因素之一。為此,抓好安全用電管理,提高用戶安全用電意識,減少電氣事故發生的機率,建立專業電氣維護隊伍,避免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的發生,既有利于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也有利于用戶的安全生產和生活。
用電安全、維護存在的四個問題
根據《物權法》簽訂的供用電協議,產權分界點以上供電部門的故障處理由供電所負責,這一方面現在做得都很好。而產權分界點以下用戶側的電氣故障由產權人負責處理,在農村、尤其是經濟比較薄弱、交通不發達的地區,由于相當一部分人員的文化水平較低,在安全用電上仍處在一種盲區,村莊內農戶的電氣故障出現后不知道該請誰來修理。這就存在供電所電工應該不應該維修,怎么樣服務的問題。
由于農電體制改革后,供電所實行專業化班組管理,負責搶修產權分界點以上的供電設施,對產權分界點以下的用戶電氣故障實行有償服務維修,但由于農村住戶零散、交通不便,現有員工滿足不了維修工作的需要。這樣一來,在安全管理上便是一個盲區。
鄉村的路燈、排澇站等公用設施的電氣運行和維護目前沒有很好的單位來承擔義務。由于村鎮集體經濟薄弱,歷史上這方面的工作是由原來的鄉電力管理站承擔責任的。農電體制改革后,在這方面形成了空白,每當出現故障便常有推脫現象,造成直接的社會不良影響。
農村電工在外面工作,特別是幫助維修用戶的內部電氣故障,如何做到持票工作、二人工作、有人監護工作,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因為這里存在著“一抓就死,一放就松”的情況。幫助維修用戶的內部電氣故障時,如何保障維修人員自身安全的問題便又擺在了我們面前。
維護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維護費用的空缺。用電設備、電線等產權屬于誰,誰就要對其安全性負責。如果因使用、維護、管理不當造成人員觸電傷亡以及設備損壞,產權人就負有責任。由于新上用戶電氣設備投資少,農戶電氣逐年老化,電力設施產權所有者對用電設施的管理責任意識不強,總認為我繳電費給供電所,你就應該保證我有電用,以前村電工承包時確實也是這樣做的,當時是通過電費加價來解決維護費用,現在國家統一了電價,再用這個辦法就不行了。
究竟由什么人來維護用電安全?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由于住房城市化,安裝電氣設備時起點高,維護量小。而廣大鄉村由于農戶居住分散,路途遙遠,專業維修隊伍不可能去鄉村為農民服務。而供電所的員工則是“農電勞務公司”實行勞務派遣到供電所的工作人員,他們的主要維修任務是產權分界點供電一側的設備。農電公司和供電所的施工隊伍主要是為用戶安裝電氣工程,從經濟角度來看,農村用戶側能收到的很少維修費用也難以使施工隊伍生存下去。
由于鄉村沒有路燈附加費的提取,鄉村的路燈運行維護費用一直得不到落實,特別是村組這一塊,晚上又不能沒有路燈照明,所以照明費用只好東家收一點、西家收一點。村民們也常說:同網同價好,就是路燈照明農村和城市不一樣。還有就是鄉村抗旱排澇站的電氣設備的維修費用一直沒有落實,在每年抗旱排澇期間都是供電所在講政治保大局的前提下主動進行運行維護,有時連排澇電費也難及時回收。
農村用戶的電氣維修工作,小到開關繩的穿接、燈泡的更換、路燈線的連接,大到電動機、開關柜的維護,面廣量大、路途遙遠,依靠供電所的搶修隊伍維護可以說是忙不應瑕,由附近的農電工來維修,怎樣來開工作票?找誰來監護工作?是這么多年來一直困擾我們安全工作的難題。
存在問題的對策建議
落實農村用戶側用電安全的運行維護費用。根據《物權法》所簽訂“供用電合同”,加大產權分界點概念的宣傳,多向地方政府介紹這方面的法律知識,使廣大農電用戶知道在自己的產權設備上用電所應該承擔的安全義務和責任。鄉村路燈、排澇站等公共設施產權屬地方政府,請地方政府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這方面的專項資金來保證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和維護。鄉村私人企業規模大的要配有持證電工,規模小的要安排費用請持證電工進行用電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對農村居民的電氣故障維修要根據地方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進行有償服務。
建立專業、有資質的電氣安裝維修隊伍。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鄉村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的日益發展,鼓勵在有條件的鄉村建立安裝維修隊伍。如沒有條件,則要按照國網公司社會責任的要求,在農電公司及所在鄉村供電所建立專業或兼職安裝維修隊伍。具體工作人員以故障報修點的村組范圍內責任區電工為主,再加上臨近的村組責任區電工配合,使到達用戶處維修的路程最短、時間最快、效果最好。
對外維修工作一定要開工作票并要有專人監護。具體做法是:一切故障報修都必須經95598或供電所報修窗口,由供電所發出維修通知單(或電話通知)到所報修村組的責任防區電工,根據故障現場狀況,責任防區電工開出工作票并通知相鄰的村電工來到報修地點,一人工作一人監護,工作結束后通知供電所,該維修任務完結。村電工的家里要有合格的維修工、用具備用。沒有供電所的任務指派,個人就進行維修工作,不符合安全規程,出了事故也說不清責任。
在與農村用戶明確了產權分界點以及用戶側的電氣安全運行維護責任后,在落實了維修資金的情況下,成立維修隊伍很是關鍵的。在目前新農村建設的形勢下,供電所完全推掉用戶端的電氣維修責任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