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直流是供操作、保護、燈光信號、照明和通訊等設備使用,應有良好的電壓質量和足夠的輸出容量及運行穩定懷。直流電源在額定參數下穩定運行和其回路的完好,是保證變電站正常操作和保護裝置正確動作的必要條件。在系統發生故障時,伴有直流電源和回路故障,將使保護裝置不能正確動作,開關不能跳合,造成或擴大事故。從1988年至1998年的11年,湖南省電力系統共發生直流事故37起,平均生年發生2至4起。
1 列舉事故
1.1 1992年2月17日,220KV酃湖變#2主變風冷裝置全停跳閘。原因系主變風冷裝置電源接至直流信號電源,運行人員因故取信號熔斷器后,風冷裝置失去電源,風冷裝置全停保護裝置延時跳閘。1996年又重復上述事故。
1.2 1994年7月4日,100KV酃湖變10KV母線雷擊,因#103蓄電池開裂,直流電阻增大,電壓降低,致保護開關拒動,開關柜火燒連營,2臺主變有不同程度的損壞。
1.3 1996年1月13日,500KV云田變200KV二次交流電壓回路6×14PT增設的中間重動繼電器熔斷器質量不良,造成二次交流失壓,750MVA#2主變三側跳閘,損失負荷360MW。
1.4 1996年11月18日,110KV檀山灣變電站因10KV開關柜存在絕緣弱點故障,因蓄電池組充電容量不足,一直在欠容量下運行;二為熔斷器上下級從幅值上和熔斷時間上配合不當,最終導致了開關柜火燒連營,10臺小車開關柜和#1主變燒壞。
1.5 1997年6月4日,220KV榔梨變110KV線路故障,因直流分支信號回路短路,越級斷開總控制電源自動小開關,使直流失壓,站內保護裝置癱瘓、拒動,由220KV線路對側保護動作,全站失壓。
從上述列舉的事故中,大部分事故使主變壓器停運,致局部地區大面積停電;有的事故10KV開關柜火燒連營,主變壓器嚴重損壞,給電網、主設備造成巨大的損失,有的甚至是難以估算的經濟損失,嚴重地威脅著電力生產的安全,影響著工農業生產和供電的可靠性。
2 事故原因分析
為了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對湖南省電力系統共發生的37次直流事故原因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討論。
2.1 按變電站電壓等級分布分析
110KV變電站直流故障造成或擴大事故達24次,占整個事故的64.9%,是最薄弱的環節,火燒連營也往往發生在110KV變電站,應引起特別注意。220KV、500KV變電站故障更不能忽視,因為電壓等級越高,事故影響越大。
2.2 按故障設備分類統計分析
從設備故障次數統計,熔斷器問題最多,這個最忽視的環節,必須高度重視。其它設備也不能輕視,尤其是電源設備,舉足輕重,一旦故障,影響整個變電站。下面對故障設備原因分析如下:
2.2.1 熔斷器故障主要原因是:一是熔斷器下級之間沒有配合,分支回路的故障,造成總熔斷器熔斷,直流失壓。這種事故統計有14次,占整個事故的38.7%;二是熔斷器接觸不良,有制造質量問題,也有運行維護不當,此原因造成擴大事故8次,占整個事故的21.6%。
2.2.2 操作電源設備故障原因為:一是蓄電池維護不當,充電不足,容量下降,在事故中直流電壓迅速下降,導致保護開關不能正常動作,擴大事故;二是電池容量不足,在同一時刻多條線路故障時,開關不能可靠動作,切除故障,導致越級跳閘;三是電源裝置故障,處理時安全措施不力,引起保護裝置出口跳閘。
2.2.3 二次回路故障3次,原因為:一是設計質量不良,信號與控制回路不分,留下了事故隱患;二是運行、檢修人員不熟悉設備,沒有做好安全措施;三是沒有吸取事故教訓,沒有制定反事故措施,造成同一事故在一個變電站重復發生;四是制造質量不良,光字牌短路,導致直流正極與跳閘回路二次線擊穿跳閘。
2.2.4 接觸器故障4次,都是接觸不良,反映出檢修不注意工藝,質量不良。
2.3 按技術分類統計分析,列表3如下:
下面按技術分類分析原因。
2.3.1 設計質量不良的主要原因是:
2.3.1.1 上下級熔斷器參數配置不當,主要問題是,一是分支熔斷器特性是慢速的,總熔斷器是快速的;二是分支回路是熔斷器,總回路是自動小開關;三是一個變電站控制回路只有一個總溶斷器,沒有分支熔斷器;四是熔斷器熔絲上下級配合沒有裕度。
2.3.1.2 蓄電池容量不足,在同一時刻多條線路故障時,開關不能可靠動作,切除故障,導致越級跳閘。
2.3.1.3 直流控制回路和直流信號回路、直流操作回路混在一起,導致退出信號電源時,保護跳閘。
2.3.2 運行不當的主要原因是:
2.3.2.1 運行人員不熟悉直流設備、回路,也不熟悉運行規程,操作有關電源設備時,沒有做好安全措施,造成保護開關跳閘;
2.3.2.2 對蓄電池檢查不細,維護不夠,充放電不正常,致使運行時容量下降,電壓不足,在系統發生故障時,保護不能正常動作,開關不能跳閘;
2.3.2.3 投入熔斷器前,沒有檢查熔斷座與熔斷器是否可靠,導致部分熔斷器接觸不良,壓降過大。
3 防止事故對策
3.1 應加強直流電源和回路的全過程管理,強化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維護人員的責任心。從設計施工到變電站的直流改造工作,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反事故措施要點》和有關設計規程的要求。直流電源容量的選擇要滿足事故時最大沖擊負荷的要求。直流熔斷器與相關回路配置應滿足的基本要求是:消除寄生回路,增加保護功能冗余度。
3.2 直流熔斷器按正常負荷與保護動作時沖擊負荷大小來配置,上、下級之間必須有配合關系,滿足選擇性要求。自動小開關與熔斷器配合關系要經試驗確定,熔斷器之間的配合不但要滿足幅值關系,也要滿足時間關系(不同型號熔斷器的熔斷時間特性不同)。
3.3 直流操作、控制和信號負荷,必須相對獨立,經專用熔斷器供電,嚴禁操作、信號電源回路接控制負荷,以免在操作、信號工作時,造成控制回路故障,防止事故的發生。
3.4 低壓交流回路與直流回路嚴禁共同電纜。
3.5 加強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蓄電池必須按照現場運行規程進行維護,按時充放電,保證蓄電池的電壓質量和容量。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電池,保證蓄電池的正常運行。熔斷器的接觸部分應定期檢查打磨保證接觸部良好。對使用已久、接觸不良的熔斷器要及時更換,不能湊合勉強使用。
3.6 所有的獨立保護裝置都必須有直流電源斷電的自動告警回路。
3.7 運行維護人員必須熟悉現場運行規程,在直流回路工作時,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保護裝置誤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