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建設行業是一個安全高風險的行業,而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是施工中潛在性危險點最多的危險源,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容易被施工管理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所忽視,很可能釀成人身觸電傷亡,設備損壞和火災等惡性事故。為此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等強制性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用電管理,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關鍵詞]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1施工用電存在潛在性危險的原因分析
由于電力在使用過程中,不容易被人們意識到或能夠及時發現,并又有一定危險性的因素,而安全用電知識往往不可能普及到每一個施工人員和每一個管理人員,特別是普工、臨時工、農民工等等。隨著技術進步,原來手動操作的工機具,都被電動工機具所代替,以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從大型的起吊機具,到手提式的電動工具,有固定的電動機械和移動的電動機具,電焊、照明等等,處處都要使用電力。如電力使用不當,立即就會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漏電就可能造成人身觸電(電擊)傷亡,短路造成設備損壞或火災等惡性事故。
由于施工管理人員對以上潛在性危險認識不足或存在僥幸心理、麻痹大意、規章制度執行不力等原因是用電事故發生的根源。施工現場的不文明施工,安全資金投入不足和作業人員素質不夠是導致用電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現場的供用電設施一般比較簡陋,使用期限短,而且隨施工的進展,供用電設施和用電負荷也在不斷的變動,有時因工程需要而經常要搬遷,改變原有接線和供電方式,降低了安全用電的可靠性。
2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安全技術管理
2.1對于施工單位使用的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總用電量在50KW及以上的臨時施工用電,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要求編寫保證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電設備的名稱和技術參數。
2.2施工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用電管理機構;組織好運行、維護專業班組(或專業電工),明確管理機構與專業班組(或專業電工)的職責。
2.3施工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操作規定,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
2.4施工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責任人。
2.5施工用電單位的用電設施運行及維護人員(專業電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經醫生檢查無妨礙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癥;
(2)掌握必要的電氣知識,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
?。?)掌握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6施工單位為保證作業人員的人生安全和設備安全,必須配備一些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措施,加強一般作業人員安全用電知識的培訓和施工前用電安全交底,一般作業人員禁止亂動電氣設備。
2.7施工單位應加強用電負荷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過負荷造成設備損壞,甚至釀成火災。
3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
由于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存在極大的潛在性危險源和不確定的危險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控制,將危險程度和發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對于明顯的危險點可以通過加強安全技術管理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但對潛在性的危險點則必須通過科學技術措施加以防范,具體要求做法如下:
3.1施工現場的變電設施和配電設施
一般施工現場均設置專用的配電變壓器或小型變電所及相應的配電設施,這些變配電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規程》和《規范》的要求。對于這些變、配電設施的操作,檢修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須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的各條規定。
3.2施工現場的架空配電線路及電纜線路
施工現場的供電線路由架空配電線路和電纜線路組成,安裝應符合《規程》和《規范》要求。但由于某些施工單位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力,臨時性用電,亂拉亂接現象屢見不鮮,電纜線路沒有任何保護措施,隨地敷設,任其車輛碾壓,為圖方便用鐵絲綁扎電纜,甚至將電纜接頭浸泡在水中等等,都造成事故的隱患。
施工現場的開挖和回填較為普遍,不文明施工給直埋的電纜線路構成很大的威脅,將電力電纜挖出、挖斷時有發生。為此施工單位、工程承包單位以及工程監理單位必須共同關注,做好防范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為避免施工現場電力電纜的人為損壞,要求直埋的電纜距離地面的距離不宜小于0.2~0.7m,電纜上下應鋪以軟土或砂土,并應蓋磚保護,過馬路應穿鋼管保護,沿線應有表示牌。
3.3供用電設備的接地保護
用電設備外殼的可靠接地,是防止漏電傷人的有效技術措施。一般施工現場設有專供施工用的低壓側為380/220V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供電系統(簡寫為TN-S系統),為此供電方式采用三相五線制,也就是將保護“接地”和工作“接零”徹底分開,以確保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安全可靠接地。另一種目前普遍采用的低壓側為380/220V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電系統(簡寫為TT系統)此供電方式采用三相四線制。為確保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可靠接地。金屬外殼絕對不允許接在工作零線(N線)上以防止工作零線斷線,中性點位移造成電氣設備外殼帶電,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就地打臨時接地樁或直接接到系統的接地網上,作為重復接地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自然體接地,要求接地電阻小于10Ω,保證可靠接地。
3.4防雷保護
施工現場和臨時生活區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獨立井字架、腳手架,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如煙囪、水塔、冷卻塔、大棚等,施工機械如塔式和門式起重機等大型機具,均應裝設防雷保護裝置。防雷保護裝置應有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距離建筑物和系統接地網地中距離不應小于3m。根據以上要求,本項目部在專題會議上要求對冷卻塔施工中的中心塔吊和曲線電梯等大型起重機械的接地,用扁鋼直接與專用集中接地裝置連接,以保證可靠接地。
3.5常用電氣設備
施工現場的常用電設備一般比較簡陋,而且在各個工地上重復使用。從嚴格意義上的完好率比較低,所以必須加強對施工單位供、用電設備電氣性能的監管,嚴禁帶故障運行。
3.5.1對于配電箱和開關箱要求有較好的密封性、基本防塵、不漏水、操作方便、外殼接地可靠、進出電纜排列整齊無破損。箱內的導線應絕緣良好、排列整齊、固定牢固,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箱內的接觸器、刀閘、開關等電氣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燒蝕現象。漏電保護開關必須能正確動作,并在校驗周期以內使用。表計、指示燈指示正確。
3.5.2熔斷器的規格應滿足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要求,熔斷器的熔斷電流必須與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最大負荷電流相匹配。嚴禁用金屬線代替熔絲或者以大代小。
插銷和插座必須配套使用,對I類電氣設備(如手持的電動工具)應選用可接保護線的三孔插座,其保護端子應與保護接地線或保護零線連接。
3.5.3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極為普遍,如使用不當,極有可能造成人員因電擊而傷亡,為此必須加強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定期測量絕緣電阻,并在試驗周期以內使用。通電前應做好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并應加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相配合,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裝設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并安裝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因故離開現場或遇突然停電時,應拉開電源開關。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軟電纜,移動時不得手持電源線或轉動部分。
3.5.4電焊機是施工單位最普遍的用電設備,而且使用環境相對較差,如因使用和維護不當,電焊機內部絕緣損壞,電源的高壓電穿到低壓側,危及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為此電焊機必須設置在干燥、通風的場所,電焊機的外殼必須可靠接地,不得多臺電焊機串聯接地。定期檢查電焊機的絕緣電阻值,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0.4MΩ.電焊機一次測的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其長度不宜大于5m,電焊把鉗絕緣必須良好,二次側引出線宜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于30m。
3.5.5起重機械是施工單位的大型施工機具,使用不當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為此,起重機械新裝或異地安裝后,必須通過當地特種設備檢測中心的檢驗,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機械電氣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起重機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塔式起重機上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的要求。
軌道式起重機的電源電纜和自動卷線裝置(電纜卷筒),應有專人檢查和維護,保障正常運行。
起重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缺陷應及時處理。
軌道式起重機的軌道同時起到設備接地和防雷接地的作用,為此軌道兩端應各設一組接地裝置,當軌道較長時,每隔20m應加裝一組接地裝置,軌道接頭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
起重機械在機上或地面附近應有電源開關或緊急停機按鈕,以便在發生意外時可及時切斷電源。
3.6特殊環境里的安全用電
在易燃、易爆、腐蝕和特別潮濕的特殊環境里用電作業比正常環境里危險性大得多。為此,需要采取對應的特殊技術措施和特殊的電氣設備。
在易燃、易爆的環境里應選用防爆型的電氣設備,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需要填寫“動火工作票”,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在腐蝕環境下,應選用防腐型的電氣設備,并具有較好的密封性。戶外線路和配電裝置應選用耐污型絕緣子,電纜不宜有中間接頭。
在特別潮濕環境里用電作業,極易發生漏電、觸電事故,為此應避免雨天露天用電作業,如一定要作業必須做好防雨措施,保證用電設備不受潮。嚴禁將破損或有接頭的電纜浸泡在水中,架空敷設,臨時或移動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要有防雨措施,并可靠接地。
3.7照明
施工現場的照明均為臨時照明,相對固定的時間隨施工時間而定,容易發生亂拉亂接現象,必須督促施工單位規范安裝,專人負責及時維修。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壓不得超過36v;(2)在金屬容器和金屬管道內使用的行燈,其電壓不得超過12v;(3)行燈應有保護罩;(4)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5)行燈的電源線應采用橡套軟電纜;(6)行燈變壓器必須采用雙繞組型。行燈變壓器的一、二次側均應裝熔斷器;金屬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7)嚴禁將行燈變壓器帶進金屬容器或金屬管道內使用。
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嚴禁用聚光燈、碘鎢燈取暖和烘烤易燃物品。
[結束語]
由于施工用電點多面廣,并具有潛在性危險,在施工現場從管理人員到具體作業人員時時刻刻都要重視施工用電的安全。加強安全用電知識的普及、培訓,是提高人員素質的關鍵,增加資金的投入是安全用電的根本保證。
參考文獻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國家技術監督局建設部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 993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02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北京: 中國電力出版社2002
[關鍵詞]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1施工用電存在潛在性危險的原因分析
由于電力在使用過程中,不容易被人們意識到或能夠及時發現,并又有一定危險性的因素,而安全用電知識往往不可能普及到每一個施工人員和每一個管理人員,特別是普工、臨時工、農民工等等。隨著技術進步,原來手動操作的工機具,都被電動工機具所代替,以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從大型的起吊機具,到手提式的電動工具,有固定的電動機械和移動的電動機具,電焊、照明等等,處處都要使用電力。如電力使用不當,立即就會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漏電就可能造成人身觸電(電擊)傷亡,短路造成設備損壞或火災等惡性事故。
由于施工管理人員對以上潛在性危險認識不足或存在僥幸心理、麻痹大意、規章制度執行不力等原因是用電事故發生的根源。施工現場的不文明施工,安全資金投入不足和作業人員素質不夠是導致用電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現場的供用電設施一般比較簡陋,使用期限短,而且隨施工的進展,供用電設施和用電負荷也在不斷的變動,有時因工程需要而經常要搬遷,改變原有接線和供電方式,降低了安全用電的可靠性。
2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安全技術管理
2.1對于施工單位使用的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總用電量在50KW及以上的臨時施工用電,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要求編寫保證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電設備的名稱和技術參數。
2.2施工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用電管理機構;組織好運行、維護專業班組(或專業電工),明確管理機構與專業班組(或專業電工)的職責。
2.3施工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操作規定,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
2.4施工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責任人。
2.5施工用電單位的用電設施運行及維護人員(專業電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經醫生檢查無妨礙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癥;
(2)掌握必要的電氣知識,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
?。?)掌握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6施工單位為保證作業人員的人生安全和設備安全,必須配備一些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措施,加強一般作業人員安全用電知識的培訓和施工前用電安全交底,一般作業人員禁止亂動電氣設備。
2.7施工單位應加強用電負荷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過負荷造成設備損壞,甚至釀成火災。
3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
由于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存在極大的潛在性危險源和不確定的危險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控制,將危險程度和發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對于明顯的危險點可以通過加強安全技術管理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但對潛在性的危險點則必須通過科學技術措施加以防范,具體要求做法如下:
3.1施工現場的變電設施和配電設施
一般施工現場均設置專用的配電變壓器或小型變電所及相應的配電設施,這些變配電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規程》和《規范》的要求。對于這些變、配電設施的操作,檢修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須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的各條規定。
3.2施工現場的架空配電線路及電纜線路
施工現場的供電線路由架空配電線路和電纜線路組成,安裝應符合《規程》和《規范》要求。但由于某些施工單位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力,臨時性用電,亂拉亂接現象屢見不鮮,電纜線路沒有任何保護措施,隨地敷設,任其車輛碾壓,為圖方便用鐵絲綁扎電纜,甚至將電纜接頭浸泡在水中等等,都造成事故的隱患。
施工現場的開挖和回填較為普遍,不文明施工給直埋的電纜線路構成很大的威脅,將電力電纜挖出、挖斷時有發生。為此施工單位、工程承包單位以及工程監理單位必須共同關注,做好防范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為避免施工現場電力電纜的人為損壞,要求直埋的電纜距離地面的距離不宜小于0.2~0.7m,電纜上下應鋪以軟土或砂土,并應蓋磚保護,過馬路應穿鋼管保護,沿線應有表示牌。
3.3供用電設備的接地保護
用電設備外殼的可靠接地,是防止漏電傷人的有效技術措施。一般施工現場設有專供施工用的低壓側為380/220V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供電系統(簡寫為TN-S系統),為此供電方式采用三相五線制,也就是將保護“接地”和工作“接零”徹底分開,以確保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安全可靠接地。另一種目前普遍采用的低壓側為380/220V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電系統(簡寫為TT系統)此供電方式采用三相四線制。為確保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可靠接地。金屬外殼絕對不允許接在工作零線(N線)上以防止工作零線斷線,中性點位移造成電氣設備外殼帶電,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就地打臨時接地樁或直接接到系統的接地網上,作為重復接地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自然體接地,要求接地電阻小于10Ω,保證可靠接地。
3.4防雷保護
施工現場和臨時生活區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獨立井字架、腳手架,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如煙囪、水塔、冷卻塔、大棚等,施工機械如塔式和門式起重機等大型機具,均應裝設防雷保護裝置。防雷保護裝置應有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距離建筑物和系統接地網地中距離不應小于3m。根據以上要求,本項目部在專題會議上要求對冷卻塔施工中的中心塔吊和曲線電梯等大型起重機械的接地,用扁鋼直接與專用集中接地裝置連接,以保證可靠接地。
3.5常用電氣設備
施工現場的常用電設備一般比較簡陋,而且在各個工地上重復使用。從嚴格意義上的完好率比較低,所以必須加強對施工單位供、用電設備電氣性能的監管,嚴禁帶故障運行。
3.5.1對于配電箱和開關箱要求有較好的密封性、基本防塵、不漏水、操作方便、外殼接地可靠、進出電纜排列整齊無破損。箱內的導線應絕緣良好、排列整齊、固定牢固,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箱內的接觸器、刀閘、開關等電氣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燒蝕現象。漏電保護開關必須能正確動作,并在校驗周期以內使用。表計、指示燈指示正確。
3.5.2熔斷器的規格應滿足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要求,熔斷器的熔斷電流必須與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最大負荷電流相匹配。嚴禁用金屬線代替熔絲或者以大代小。
插銷和插座必須配套使用,對I類電氣設備(如手持的電動工具)應選用可接保護線的三孔插座,其保護端子應與保護接地線或保護零線連接。
3.5.3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極為普遍,如使用不當,極有可能造成人員因電擊而傷亡,為此必須加強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定期測量絕緣電阻,并在試驗周期以內使用。通電前應做好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并應加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相配合,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裝設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并安裝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因故離開現場或遇突然停電時,應拉開電源開關。
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軟電纜,移動時不得手持電源線或轉動部分。
3.5.4電焊機是施工單位最普遍的用電設備,而且使用環境相對較差,如因使用和維護不當,電焊機內部絕緣損壞,電源的高壓電穿到低壓側,危及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為此電焊機必須設置在干燥、通風的場所,電焊機的外殼必須可靠接地,不得多臺電焊機串聯接地。定期檢查電焊機的絕緣電阻值,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0.4MΩ.電焊機一次測的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其長度不宜大于5m,電焊把鉗絕緣必須良好,二次側引出線宜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于30m。
3.5.5起重機械是施工單位的大型施工機具,使用不當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為此,起重機械新裝或異地安裝后,必須通過當地特種設備檢測中心的檢驗,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機械電氣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起重機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塔式起重機上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的要求。
軌道式起重機的電源電纜和自動卷線裝置(電纜卷筒),應有專人檢查和維護,保障正常運行。
起重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缺陷應及時處理。
軌道式起重機的軌道同時起到設備接地和防雷接地的作用,為此軌道兩端應各設一組接地裝置,當軌道較長時,每隔20m應加裝一組接地裝置,軌道接頭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
起重機械在機上或地面附近應有電源開關或緊急停機按鈕,以便在發生意外時可及時切斷電源。
3.6特殊環境里的安全用電
在易燃、易爆、腐蝕和特別潮濕的特殊環境里用電作業比正常環境里危險性大得多。為此,需要采取對應的特殊技術措施和特殊的電氣設備。
在易燃、易爆的環境里應選用防爆型的電氣設備,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需要填寫“動火工作票”,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在腐蝕環境下,應選用防腐型的電氣設備,并具有較好的密封性。戶外線路和配電裝置應選用耐污型絕緣子,電纜不宜有中間接頭。
在特別潮濕環境里用電作業,極易發生漏電、觸電事故,為此應避免雨天露天用電作業,如一定要作業必須做好防雨措施,保證用電設備不受潮。嚴禁將破損或有接頭的電纜浸泡在水中,架空敷設,臨時或移動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要有防雨措施,并可靠接地。
3.7照明
施工現場的照明均為臨時照明,相對固定的時間隨施工時間而定,容易發生亂拉亂接現象,必須督促施工單位規范安裝,專人負責及時維修。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壓不得超過36v;(2)在金屬容器和金屬管道內使用的行燈,其電壓不得超過12v;(3)行燈應有保護罩;(4)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5)行燈的電源線應采用橡套軟電纜;(6)行燈變壓器必須采用雙繞組型。行燈變壓器的一、二次側均應裝熔斷器;金屬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7)嚴禁將行燈變壓器帶進金屬容器或金屬管道內使用。
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嚴禁用聚光燈、碘鎢燈取暖和烘烤易燃物品。
[結束語]
由于施工用電點多面廣,并具有潛在性危險,在施工現場從管理人員到具體作業人員時時刻刻都要重視施工用電的安全。加強安全用電知識的普及、培訓,是提高人員素質的關鍵,增加資金的投入是安全用電的根本保證。
參考文獻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國家技術監督局建設部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 993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02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北京: 中國電力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