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陸志兵(盱眙縣供電公司,江蘇 盱眙 211700)
近年來,隨著國有企業結構調整的不斷深入,許多地方國營企業改制成為私營企業。我縣原有15家用戶變配電所,現有6家改制為私營企業。
改制前,由于是國營企業,比較重視安全生產,企業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保證資金,定期請供電部門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修和測試,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主動予以更換,而對那些拒不接受檢修的企業,供電部門可以強行停電,促其就范,因而一直能夠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
但改制后,企業效益穩步上升,用電量也隨之大幅增長,占全縣用電量的50%,年增長率達20%左右,成為全縣用電大戶。但是,私營業主為了節約成本、減少支出、獲取最大的利潤空間,“主觀上或客觀上”忽視設備的檢修,對安全生產存在僥幸心理,這就給目前“緊張”的電網帶來了新的隱患,并嚴重威脅到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
例如,某企業自改制后從未對電氣設備進行檢修。2003年,供電部門對該企業例行檢查后建議停電檢修,該企業一直置若罔聞。甚至認為,供電局已經撤消,供電公司是企業,沒有權利指手畫腳,用你電給你錢,你沒有權利停我的電。2004-03-27,該企業由于電流互感器絕緣嚴重下降,導致熱擊穿,造成單相接地,從而引起健全相對地電壓升高,健全相因承受不住長時間過電壓考驗,引起三相短路接地,造成三相電流互感器爆炸、35 kV母線燒斷的嚴重后果。同時,還引起電網上一級保護動作,電氣設備因受其影響而發生擊穿,影響其他用戶用電。
為了加強對用戶變配電所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電網的安全供電,各級政府應從目前電力供需的關系出發,根據私營企業的現狀,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對重點行業和領域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照《安全生產法》,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能。
作為供電企業,為了電網的安全,應加強對私營企業電氣設備的管理和監督。按照電力行業規定,每年定期下達檢修通知單,不定期檢查設備運行狀況,引導和督促企業每年定期對設備“體檢”,防患于未然。對拒不接受檢修的企業,應依照《電力法》規定,請示地方政府聯合執法,用鐵的制度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
同時,私營企業應吸取他人事故教訓,深刻認識到安全與效益的辨證關系,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獲取合理的利潤空間,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在此,筆者作為一名電力員工,強烈呼吁電力管理部門、供電企業、用戶三方各司其職,攜手共進,共同維護電網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