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電的安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供電所長作用的發揮。供電所長在安全供電中處于承上啟下的重要位置,是供電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如果供電所長對事故隱患,違章行為麻木不仁,對出現的事故苗頭視而不見,甚至違章指揮,很容易釀成事故。因此,必須抓好供電所長安全責任的落實。
作為供電所長,在安全生產中要時刻做到科學使用人員"五注意",才能有效保證供電所的安全生產。
一是安排農電工工作要注意科學安全合理。不要讓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嚴重貧血,嚴重關節炎或手腳殘疾的人員登高作業;不能讓"吊兒郎當的馬虎人,滿不在乎的粗心人,冒險蠻干的危險人,冒冒失失的莽撞?quot;等四類人從事停電送電等具有安全責任和危險性的工作。
二是要注意發揮"兵頭將尾"--班組長們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在強化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責任的同時,努力增強他們鑒別違章違紀的能力,要求他們在安排生產任務時要做到班前教育,班中巡查和班后總結。
三是要注意掌握電工思想情緒。對那些大喜大悲的異常人,受了委屈的氣憤人,情緒不穩的心煩人,急于求成的草率人等幾種人應盡量安排他們從事無安全責任的工作。
四是要注意發揮供電所專(兼)職安全員的作用。對他們"放權加壓",使其抓好安全宣傳,安全臺賬,違章查糾,危險作業監護等具體工作。放手讓他們去干,充分發揮他們安全管理作用。
五是要注意抓事故苗頭,樹立重在預防的觀念。要經常教育職工不能重供電輕安全,重進度輕安全,除了用制度約束、考核外,還要逐步樹立違章操作等于自殺,違章指揮等于殺人,違章不糾等于幫兇的觀念。從而使安全管理的信念深入人心,切實做好供電所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