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業是國家的經濟命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電力工業得到了飛速發展,逐步縮小了與世界發達國家的差距。1996~2000年期間,我國新增發電裝機容量102 GW,年均20.4 GW,占世界年新增發電裝機容量的30%左右,居世界首位。2000年,我國發電量為1 368.5TW·h,發電裝機容量為319 GW,均居世界第二位,僅次于美國。
目前,中國電力行業員工總數約180萬。按照現行管理模式,電力工業主要由國家電力公司、廣東電力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海南電力公司負責運營,售電量比例分別為國電90.8%、廣東電力7.9%、內蒙電力0.8%、海南電力0.5%。其中,國家電力公司資產隸屬國務院,其他電力公司隸屬地方政府。在發電領域,各種形式的投資主體均存在,國電資產約占50%。
電力工業所涉及的領域比較廣泛,包括水、火、核、風能發電運行,電力傳輸和分配,大型電力項目的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加工和安裝,以及其他以電力生產為對象的服務性領域。
電力行業的安全管理的內容包括:電網安全、人身安全、設備安全。
由于行業的公用性特點,電網事故影響面大、蔓延速度快、后果嚴重。大的電網事故可能造成幾個省的全部停電,進而帶來政治、經濟混亂,甚至危及國防,而且大電網事故從開始發生到電網崩潰,一般在幾分鐘甚至幾秒鐘即告結束。大電網事故的災難性后果在國外已有很多例子。1996年美國、馬來西亞、新西蘭相繼發生大停電事故,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因此,在安全工作中,電力行業將電網安全作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由于電力行業的生產特點,工業環境中電力、轉動機械、高溫、高壓、高空作業、化學有毒物質、鍋爐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等等危險源都大量存在,涉及專業非常多,如何避免人身傷亡事故,也是電力行業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由于電力是資金和技術密集性產業,電力設備價格昂貴,設備事故不僅會給公司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直接導致電網事故。因此,保證設備安全也是電力企業安全工作的內容。
1 我國電力安全生產的現狀與形勢
1.1 法規制度狀況
1.1.1 按層次分類
我國電力行業的法規制度層次如圖1所示。按層次分類,每一層次都有相應的比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圖1 電力行業的法規制度層次
(1) 國家頒布的法規。一般為強制性法規,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
(2) 行業法規。包括IEC(國際電工委員會)、IEEE(美國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學會)、電力、機械、建筑等強制性和非強制性安全標準,其中以電力行業標準為主。
(3) 國家電力公司頒布的法規。包括國家電力公司系統內的企業標準、安全管理規定、規程、制度等,例如近期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安全生產監督規定》。
(4) 網省電力公司制定的制度。根據各自管理范圍制定。
(5) 發供電施工企業制定的制度。根據設備狀況和施工條件制定。
(6) 服務性公司制定的制度。根據其性質制定。
1.1.2 按性質分類
電力安全法規制度按照其內容和性質分類,包括組織管理性安全法規制度、操作安全制度、技術管理性安全法規制度、技術安全標準,見圖2。
圖2 安全法規制度的性質分類
(1) 組織管理性安全法規制度。從組織上和管理上保證安全,例如《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安全生產監督規定》、《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等。
(2) 作業安全制度。保證作業人員在執行作業任務過程中的安全,如《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等。
(3) 技術管理性安全法規制度。從技術角度對設備實行安全管理,例如《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發電廠金屬技術監督規程》等等。
(4) 技術安全標準。對設備規定應達到的技術標準,例如安全工器具的耐電壓、耐應力強度,電氣設備的外絕緣水平,發電廠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等方面的具體標準。
1.1.3 按對象分類
按照作用對象分類,電力安全法規制度包括綜合管理、發電運行和維護、輸電運行和維護、供電運行和維護、電力建設類,見圖3。
圖3 安全法規制度的作用對象分類
(1) 綜合管理類。例如《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以及各類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等等。
(2) 發電運行和維護類。鍋爐、汽輪機、發電機運行和檢修規程等等。
(3) 輸電運行和維護類。例如《電網調度管理條例》、《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等等。
(4) 供電運行和維護類。例如有關配電系統供電可靠性的管理辦法,供電企業安全性評價等等。
(5) 電力建設類。例如《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等等。
1.2 組織管理狀況
1.2.1 企業間組織機構
過去電力行業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是簡單的上下級關系,管理方式為行政命令式。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管理關系已逐步建立以資產為紐帶的關系,管理方式為法人治理結構,尤其是對發電企業情況最為普遍。
目前我國電力行業的組織結構如圖4所示,其中,國家電力公司與華北、東北、華中、華東、西北5個網公司之間是總公司與分公司的關系;與除廣東、內蒙、海南以外的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之間是母子公司的關系。目前,已逐步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起以資產為紐帶的管理關系,包括安全管理關系。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圖4的組織結構還有可能發生變化。
圖4 我國電力行業的組織結構
其中,許多發電企業不完全為國家電力公司系統擁有。其企業間組織機構如圖5所示。
圖5 省電力公司的組織結構
這種法人治理結構下的管理,作為省電力公司是否或如何對發電企業進行安全管理,必須采取與之相適應的辦法,確定相互的管理關系和各自的責任范圍。
1.2.2 企業間的監督關系
在電力行業,實行母公司對子公司、總公司對分公司、上級對下級的安全監督制度,同時承擔連帶責任。安全監督機構行使安全監督職責,并在業務上受上級安全監督機構的領導。
網省電力公司、發供電企業設有獨立的二級安全監督機構。所謂獨立,即不與其他業務部門合并,以保證安全監督的超脫和公正;所謂二級,即直接向決策層負責,以保證安全監督的權威和力度。所有監督機構由行政正職負責。但是,在發電領域由于許多發電公司是由多方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而這種現代企業制度是一個權利分散、相互制衡的組織結構,因此,至上而下的安全監督關系變得復雜。
安全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監督設備危及安全的技術狀況和人身防護狀況;編制勞動保護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配合事故調查;對事故進行分析統計并提出指導性意見;提出對下一級安全考核的目標等等。
1.2.3 企業內的組織管理
(1) 組織管理為:一個核心——以行政正職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兩個體系——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三級安全網——企業、車間、班組。
(2) 技術管理為:總工程師負責,生產技術部門和專責人組成的技術管理體系(包括技術組織和規程標準),以設備作為監督對象的五項監督(絕緣監督、金屬監督、化學監督、自動化及儀表、繼電保護),在技術上保證電網和設備安全,每項監督的內容依據相應的監督規程和技術標準而定。
1.2.4 企業內的作業管理
電網操作以命令方式由調度下達操作指令,運行值班人員根據命令填寫操作票,每一步操作的步驟、順序作為執行和備案文件,在執行中每操作一項都由監督員唱票,操作人員復誦后才能進行,所有操作結束后,操作票存檔。
檢修人員進入現場工作必須辦理工作票,辦理工作票有特定的申請程序,審批程序。工作票中應明確工作負責人、安全監護人、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部分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比較好的電力企業實行標準化作業文件,將不同工作項目的每一道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注意事項作為執行文件執行。
電力行業作業管理有較多規定,例如,針對電氣設備的檢修工作,在工作票的辦理和執行過程中就必然涉及到:
(1) 工作許可制——不是想要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不是誰能答應就可答應,必須由工作許可人許可,而工作許可人必須有相應資格,且每年公布一次名單。
(2) 工作監護制——“旁觀者清”,必須有1名員工獨立于工作任務之外,專職對工作班成員進行監護。工作監護人隨工作票中的工作任務同時批準。
(3) 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不能想停就停、想走就走,必須對工作現場狀態有交代,并在工作票上辦理相關手續。
1.3 安全工作的實踐
1.3.1 目標管理——“安全文明雙達標”、“創一流”、三項責任制考核等目標管理過程見圖6。
圖6 目標考核管理過程
(1) 對經營者的目標管理。在安全目標上,根據管理的范圍、深度、條件設定不同的安全業績目標,目標完成情況與經營者的收入掛鉤,每年一次年度考核兌現,5年一次大的表彰獎勵。例如,一個數萬人的省電力公司發生5種事故之一(如人身死亡事故),領導班子所有人員的考核收入將減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