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方式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分為行為監察與技術監察兩種方式。
1·行為監察
行為監察指勞動安全衛生監察部門對企業在規章制度建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等管理行為方面進行的行政監察。行為監察的目的和作用是提高安全意識,落實安全措施。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安全行為,要嚴肅糾正和處理。
2·技術監察
是指對物質條件的監察。包括對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三同時”監察;對用人單位現有防護措施與設施的完好率、使用率的監察;對個人防護用品的質量、配備與使用的監察;對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危害性較嚴重的作業場所和特殊工種作業的監察等。技術監察的特點是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常常需要專門的檢測檢驗機構提供數據。技術監察多是從“本質安全”上著手,是監察的重要內容。
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程序
是指監察活動的步驟和順序,一般包括:
1·監察準備
指對監察對象和任務進行的初步調查了解,是監察過程的開始。監察準備包括:確定檢查對象;查閱有關法規和標準;了解檢查對象的工藝流程、生產和安全衛生情況;制定檢查計劃;安排檢查內容、方法、步驟;編寫安全檢查表或檢查提綱;挑選和訓練檢查人員等。
2·聽取匯報
深入被監察企業聽取企業領導對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的匯報。
3·現場調查
實地了解作業狀況,包括生產工藝、技術裝備、防護措施、原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時,采訪工人并聽取職工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安全管理和改善勞動條件方面的問題和建議。
4·提出意見或建議
向用人單位負責人或有關人員通報檢查情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指定完成期限。
5·發出《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或《勞動安全衛生處罰決定書》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是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責成有關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改進或糾正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存在問題的指令性書面通知書。《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包括兩方面的內容:有關單位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存在的問題;為確保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正常進行而提出的限期整改的要求。
企業接到《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后,逾期不作改進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應按有關規定發給《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處罰決定書》,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處罰決定書》是一項經濟制裁措施,是教育有關企業或領導干部加強安全管理,保障職工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種輔助手段。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部門根據監察情況,對需要限期整改的企業下達《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對逾期不作改進或違法情節嚴重的,發出《勞動安全衛生處罰決定書》。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分為行為監察與技術監察兩種方式。
1·行為監察
行為監察指勞動安全衛生監察部門對企業在規章制度建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等管理行為方面進行的行政監察。行為監察的目的和作用是提高安全意識,落實安全措施。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安全行為,要嚴肅糾正和處理。
2·技術監察
是指對物質條件的監察。包括對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三同時”監察;對用人單位現有防護措施與設施的完好率、使用率的監察;對個人防護用品的質量、配備與使用的監察;對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危害性較嚴重的作業場所和特殊工種作業的監察等。技術監察的特點是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常常需要專門的檢測檢驗機構提供數據。技術監察多是從“本質安全”上著手,是監察的重要內容。
二、勞動安全衛生監察程序
是指監察活動的步驟和順序,一般包括:
1·監察準備
指對監察對象和任務進行的初步調查了解,是監察過程的開始。監察準備包括:確定檢查對象;查閱有關法規和標準;了解檢查對象的工藝流程、生產和安全衛生情況;制定檢查計劃;安排檢查內容、方法、步驟;編寫安全檢查表或檢查提綱;挑選和訓練檢查人員等。
2·聽取匯報
深入被監察企業聽取企業領導對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的匯報。
3·現場調查
實地了解作業狀況,包括生產工藝、技術裝備、防護措施、原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時,采訪工人并聽取職工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安全管理和改善勞動條件方面的問題和建議。
4·提出意見或建議
向用人單位負責人或有關人員通報檢查情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指定完成期限。
5·發出《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或《勞動安全衛生處罰決定書》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是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責成有關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改進或糾正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存在問題的指令性書面通知書。《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包括兩方面的內容:有關單位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存在的問題;為確保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正常進行而提出的限期整改的要求。
企業接到《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后,逾期不作改進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應按有關規定發給《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處罰決定書》,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處罰決定書》是一項經濟制裁措施,是教育有關企業或領導干部加強安全管理,保障職工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種輔助手段。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部門根據監察情況,對需要限期整改的企業下達《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指令書》。對逾期不作改進或違法情節嚴重的,發出《勞動安全衛生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