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軌道衡班長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軌道衡班長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全面負責與軌道衡有關的工作。
2.1.2 監督、檢查軌道衡值班員的業務工作并對軌道衡值班員進行嚴格考核及管理。
2.1.3 定期申報衡器的校驗標定,配合檢定人員完成檢定工作,確保軌道衡在有效狀態下正確使用。
2.1.4 指導軌道衡值班員正確使用軌道衡,對軌道衡精心維護和保養,確保軌道衡能準確、穩定、安全、可靠的使用。
2.1.5 指導機車司機按軌道衡要求的速度行駛,對過衡機車的車速進行監督,嚴禁機車通過臺面時超速行駛、剎車制動等現象發生。
2.1.6 制訂軌道衡檢修計劃,配合檢修人員作好軌道衡的檢修工作,負責對檢修后的設備進行驗收。
2.1.7 檢查、審核被稱量的車號、車輛自重量的準確性,審查過衡單及過衡記錄,核對盈虧噸數,核實運途損耗,對過衡虧噸的車輛作好記錄,填寫盈、虧噸通知單,配合燃料管理對外辦理虧噸索賠工作。
2.1.8 申報軌道衡用材料、備品配件、工器具及與軌道衡有關的計劃。
2.1.9 配合統計、燃料核算等崗位編報出所需要的有關數據及資料。
2.1.10 按要求管理好軌道衡的各種設施、物品、器具材料及配件。
2.1.11 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2.2 工作責任
2.2.1 負責軌道衡的安全運行,是全班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2.2 對軌道衡的正確運行、事故處理和檢修的安全措施負責。
2.2.3 對本班人員值班經律和勞動細律等進行檢查、監督。
2.2.4 制止和紀正違章作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軌道衡值班室。
2.3 工作關系
2.3.1 行政上受燃料主管的領導,技術上受技術專工的指導,安全上受各級安監人員監督、指導。
2.3.2 是本班各崗位的領導者、指揮者和組織者,有權對各崗位人員進行調配和分工。
2.3.3 當設備出現缺陷需要檢修時,要根據工作責任及時與檢修人員聯系處理。
2.4 文明生產要求
2.4.1 分管衛生區內無積煤、水、灰、油垢等雜物,做到干凈整齊。
2.4.2 搞好設備衛生,做到設備物見本色、標志清晰,有關用品擺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電力生產過程的基本知識,燃料管理基本知識,計量法規的基本知識。
3.2.2 掌握安全用電常識及注意事項,消防知識。
3.2.3 掌握軌道衡的規格、性能、構造、工作原理及保養知識。能畫出工作原理圖。
3.2.4 掌握計算機應用和打印機使用維護的基本知識。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并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計量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及本廠燃煤監督規程中與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3.2 了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消防規程中與本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4 技能要求
3.4.1 能正確繪制工作程序圖。
3.4.2 能熟練操作設備。
3.4.3 能快速準確的記錄被稱量的年號、車皮自重。
3.4.4 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3.4.5 能正確調用動態稱量、靜態稱量、自檢零點跟蹤檢定應用程序。
3.4.6 能配合檢修人員完成衡器的檢修、檢定及調試工作。
3.4.7 能正確填寫值班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3.4.8 能準確使用消防器材和用具并能對中毒、燒傷和觸電等過程進行緊急救護。
3.5 任職資格
3.5.1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經濟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軌道衡班長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軌道衡班長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全面負責與軌道衡有關的工作。
2.1.2 監督、檢查軌道衡值班員的業務工作并對軌道衡值班員進行嚴格考核及管理。
2.1.3 定期申報衡器的校驗標定,配合檢定人員完成檢定工作,確保軌道衡在有效狀態下正確使用。
2.1.4 指導軌道衡值班員正確使用軌道衡,對軌道衡精心維護和保養,確保軌道衡能準確、穩定、安全、可靠的使用。
2.1.5 指導機車司機按軌道衡要求的速度行駛,對過衡機車的車速進行監督,嚴禁機車通過臺面時超速行駛、剎車制動等現象發生。
2.1.6 制訂軌道衡檢修計劃,配合檢修人員作好軌道衡的檢修工作,負責對檢修后的設備進行驗收。
2.1.7 檢查、審核被稱量的車號、車輛自重量的準確性,審查過衡單及過衡記錄,核對盈虧噸數,核實運途損耗,對過衡虧噸的車輛作好記錄,填寫盈、虧噸通知單,配合燃料管理對外辦理虧噸索賠工作。
2.1.8 申報軌道衡用材料、備品配件、工器具及與軌道衡有關的計劃。
2.1.9 配合統計、燃料核算等崗位編報出所需要的有關數據及資料。
2.1.10 按要求管理好軌道衡的各種設施、物品、器具材料及配件。
2.1.11 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2.2 工作責任
2.2.1 負責軌道衡的安全運行,是全班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2.2 對軌道衡的正確運行、事故處理和檢修的安全措施負責。
2.2.3 對本班人員值班經律和勞動細律等進行檢查、監督。
2.2.4 制止和紀正違章作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軌道衡值班室。
2.3 工作關系
2.3.1 行政上受燃料主管的領導,技術上受技術專工的指導,安全上受各級安監人員監督、指導。
2.3.2 是本班各崗位的領導者、指揮者和組織者,有權對各崗位人員進行調配和分工。
2.3.3 當設備出現缺陷需要檢修時,要根據工作責任及時與檢修人員聯系處理。
2.4 文明生產要求
2.4.1 分管衛生區內無積煤、水、灰、油垢等雜物,做到干凈整齊。
2.4.2 搞好設備衛生,做到設備物見本色、標志清晰,有關用品擺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電力生產過程的基本知識,燃料管理基本知識,計量法規的基本知識。
3.2.2 掌握安全用電常識及注意事項,消防知識。
3.2.3 掌握軌道衡的規格、性能、構造、工作原理及保養知識。能畫出工作原理圖。
3.2.4 掌握計算機應用和打印機使用維護的基本知識。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并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計量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及本廠燃煤監督規程中與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3.2 了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消防規程中與本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4 技能要求
3.4.1 能正確繪制工作程序圖。
3.4.2 能熟練操作設備。
3.4.3 能快速準確的記錄被稱量的年號、車皮自重。
3.4.4 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3.4.5 能正確調用動態稱量、靜態稱量、自檢零點跟蹤檢定應用程序。
3.4.6 能配合檢修人員完成衡器的檢修、檢定及調試工作。
3.4.7 能正確填寫值班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3.4.8 能準確使用消防器材和用具并能對中毒、燒傷和觸電等過程進行緊急救護。
3.5 任職資格
3.5.1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經濟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