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物資主管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物資主管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在公司總經理或分管物資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物資處的全面工作,對公司所需物資的計劃、訂購、分配、管理和調度實行統一管理,保證公司的物資供應,以滿足生產需要。
2.1.2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物資管理政策,加強對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及法制教育工作,狠抓廉政建設,抵制腐敗和違法行為,搞好優質服務。
2.1.3 部門內部實施組織、協調、監督、考核管理職能。
2.1.4 保證公司運行維護、機組大、中、小修、更新改造、擴建及小型基建等項目所需物資的供應。
2.1.5 組織編制并審核物資供應工作計劃、物資需求申請計劃、物資采購計劃及資金使用計劃等工作。實施物資計劃管理,杜絕無計劃進貨。
2.1.6 對物資供應實施質量及價格管理,堅持“質、價相符、擇優進貨”的原則,嚴防以次充好,避免因積壓影響生產的現象發生。
2.1.7 組織實施物資消耗定額管理,制定合理的物資儲備定額,及時調整庫存結構,加速資金周轉,科學管理定額指標。
2.1.8 加強倉庫管理,抓好物資的入庫、驗收、保管、領退、出庫等項工作。使倉庫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確保賬、卡、物相符。
2.1.9 組織處理因設備淘汰、計劃變更、更新換代所造成的積壓物資及廢舊物資。
2.1.10 組織開展物資綜合利用工作,開展修舊利廢及廢舊物資的回收管理工作。
2.1.11 加強計算機及物資信息系統管理,多渠道收集物資供應信息,建立信息網絡,開展信息交流,隨時掌握市場變化,提高服務質量。
2.1.12 組織建立合同、文件、資料、信息等電子檔案。
2.1.13 組織基建、擴建、更改、大修等工程所需物資的招投標工作。
2.1.14 組織編制、修訂物資管理制度、辦法及實施細則。
2.1.15 組織編制物資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崗位工作(作業)標準。
2.1.16 組織落實本企業物資供應管理達標升級工作。
2.1.17 審核并簽訂物資合同。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落實合同管理。
2.1.18 完善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抓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1.19 協調本部門各崗位之間的工作關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進行崗位調整。
2.1.20 加強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及時清除隱患,確保倉庫安全,杜絕火災。
2.1.21 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知識學習,推行現代化管理,不斷提高人員素質。
2.1.22 對同行業經營管理活動和本企業物資經濟管理進行診斷和研討,提出診斷、研究報告。
2.1.23 組織編制并審核物資采購供應經營管理的方針目標和全局性決策方案。
2.1.24 組織與指導編制中長期物資供應管理規劃方案。
2.1.25 對物資消耗、儲備、資金、費用等經濟活動的分析和評價,提出整體優化方案。
2.2 工作關系
2.2.1 在公司總經理或分管物資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并做好與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系工作。
2.2.3 在分管范圍內,指揮其他崗位開展工作。
2.2.4 搞好公司內各部門之內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材料學、力學、液壓、電工基礎知識及汽輪機、鍋爐、電氣、熱控等專業技術知識。
3.2.2 掌握經濟學、物資管理及生產資料流通經濟學理論。
3.2.3 掌握國家物資價格體系及其管理體制。
3.2.4 掌握國內外物資優化管理的新理論、新方法及其信息。
3.2.5 掌握物資財會、信貸、稅收、價格、計量和勞動管理等方面的理論。
3.2.6 掌握國家物資管理體制的改革及其經驗教訓。
3.2.7 掌握國家有關企業聯營、企業集團及“三資”企業的物資供應和產品銷售方面的政策規定。
3.2.8 掌握行為科學管理論及其在物流管理中的應用。
3.2.9 掌握經濟合同公證、促裁、訴訟等法規。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
3.3.2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組織、協調能力。
3.4.2 具有解決物資采購、倉儲、保管、供應、使用實際業務中出現的各類疑難問題的能力。
3.4.3 采用并推行物資優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提高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率。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工程或經濟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物資主管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物資主管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在公司總經理或分管物資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物資處的全面工作,對公司所需物資的計劃、訂購、分配、管理和調度實行統一管理,保證公司的物資供應,以滿足生產需要。
2.1.2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物資管理政策,加強對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及法制教育工作,狠抓廉政建設,抵制腐敗和違法行為,搞好優質服務。
2.1.3 部門內部實施組織、協調、監督、考核管理職能。
2.1.4 保證公司運行維護、機組大、中、小修、更新改造、擴建及小型基建等項目所需物資的供應。
2.1.5 組織編制并審核物資供應工作計劃、物資需求申請計劃、物資采購計劃及資金使用計劃等工作。實施物資計劃管理,杜絕無計劃進貨。
2.1.6 對物資供應實施質量及價格管理,堅持“質、價相符、擇優進貨”的原則,嚴防以次充好,避免因積壓影響生產的現象發生。
2.1.7 組織實施物資消耗定額管理,制定合理的物資儲備定額,及時調整庫存結構,加速資金周轉,科學管理定額指標。
2.1.8 加強倉庫管理,抓好物資的入庫、驗收、保管、領退、出庫等項工作。使倉庫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確保賬、卡、物相符。
2.1.9 組織處理因設備淘汰、計劃變更、更新換代所造成的積壓物資及廢舊物資。
2.1.10 組織開展物資綜合利用工作,開展修舊利廢及廢舊物資的回收管理工作。
2.1.11 加強計算機及物資信息系統管理,多渠道收集物資供應信息,建立信息網絡,開展信息交流,隨時掌握市場變化,提高服務質量。
2.1.12 組織建立合同、文件、資料、信息等電子檔案。
2.1.13 組織基建、擴建、更改、大修等工程所需物資的招投標工作。
2.1.14 組織編制、修訂物資管理制度、辦法及實施細則。
2.1.15 組織編制物資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崗位工作(作業)標準。
2.1.16 組織落實本企業物資供應管理達標升級工作。
2.1.17 審核并簽訂物資合同。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落實合同管理。
2.1.18 完善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抓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1.19 協調本部門各崗位之間的工作關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進行崗位調整。
2.1.20 加強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及時清除隱患,確保倉庫安全,杜絕火災。
2.1.21 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知識學習,推行現代化管理,不斷提高人員素質。
2.1.22 對同行業經營管理活動和本企業物資經濟管理進行診斷和研討,提出診斷、研究報告。
2.1.23 組織編制并審核物資采購供應經營管理的方針目標和全局性決策方案。
2.1.24 組織與指導編制中長期物資供應管理規劃方案。
2.1.25 對物資消耗、儲備、資金、費用等經濟活動的分析和評價,提出整體優化方案。
2.2 工作關系
2.2.1 在公司總經理或分管物資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并做好與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系工作。
2.2.3 在分管范圍內,指揮其他崗位開展工作。
2.2.4 搞好公司內各部門之內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材料學、力學、液壓、電工基礎知識及汽輪機、鍋爐、電氣、熱控等專業技術知識。
3.2.2 掌握經濟學、物資管理及生產資料流通經濟學理論。
3.2.3 掌握國家物資價格體系及其管理體制。
3.2.4 掌握國內外物資優化管理的新理論、新方法及其信息。
3.2.5 掌握物資財會、信貸、稅收、價格、計量和勞動管理等方面的理論。
3.2.6 掌握國家物資管理體制的改革及其經驗教訓。
3.2.7 掌握國家有關企業聯營、企業集團及“三資”企業的物資供應和產品銷售方面的政策規定。
3.2.8 掌握行為科學管理論及其在物流管理中的應用。
3.2.9 掌握經濟合同公證、促裁、訴訟等法規。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
3.3.2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組織、協調能力。
3.4.2 具有解決物資采購、倉儲、保管、供應、使用實際業務中出現的各類疑難問題的能力。
3.4.3 采用并推行物資優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提高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率。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工程或經濟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