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主管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主管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根據黨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法令,負責制定、落實治安保衛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本部門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2.1.2 負責編制武裝保衛的工作計劃、規則,并組織實施。
2.1.3 負責配合、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各類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2.1.4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任務在本企業的落實工作。
2.1.5 負責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并對查出的隱患及時研究、部署整改意見。
2.1.6 負責本公司員的工戶籍管理工作。
2.1.7 負責武器、警械、警具的管理、使用工作。
2.1.8 負責本處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學習、管理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主管)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并做好與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系工作。
2.2.3 在分管范圍內,指揮其他崗位開展工作。
2.2.4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3.2 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說話和氣,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準。
3 任職資格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有很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毛澤東軍事思想、鄧小平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
3.2.2 掌握人防、武裝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3.2.3 掌握各級政府關于復退軍人安置和軍、烈屬優撫工作的規定。
3.2.4 掌握大型聯合企業人防、武裝工作發展理論。
3.2.5 掌握上級有關武裝干部、人防干部管理規定。
3.2.6 掌握人防專業隊伍、民兵軍事訓練綱要。
3.2.7 掌握人防、開展各項安全工作規范。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型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貫徹執行上級人防、武裝建設的方針政策及各項條令、條例。
3.4.2 制訂人防、武裝保衛工作年度、季度計劃。
3.4.3 落實復退軍人安置和軍、烈屬和殘廢軍人的優扶工作。
3.4.4 檢查本專業系統工作情況,為整改提供決策性依據。
3.4.5 在人防建設、軍事訓練中,檢查各項安全措施,處理重大的意外事故。
3.4.6 審定各單位民兵主要領導干部和專職干部的使用與配備。
3.4.7 協助地方政策組織征兵、招收飛行學員的工作。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主管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主管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根據黨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法令,負責制定、落實治安保衛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本部門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2.1.2 負責編制武裝保衛的工作計劃、規則,并組織實施。
2.1.3 負責配合、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各類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2.1.4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任務在本企業的落實工作。
2.1.5 負責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并對查出的隱患及時研究、部署整改意見。
2.1.6 負責本公司員的工戶籍管理工作。
2.1.7 負責武器、警械、警具的管理、使用工作。
2.1.8 負責本處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學習、管理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主管)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并做好與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系工作。
2.2.3 在分管范圍內,指揮其他崗位開展工作。
2.2.4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3.2 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說話和氣,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準。
3 任職資格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有很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毛澤東軍事思想、鄧小平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
3.2.2 掌握人防、武裝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3.2.3 掌握各級政府關于復退軍人安置和軍、烈屬優撫工作的規定。
3.2.4 掌握大型聯合企業人防、武裝工作發展理論。
3.2.5 掌握上級有關武裝干部、人防干部管理規定。
3.2.6 掌握人防專業隊伍、民兵軍事訓練綱要。
3.2.7 掌握人防、開展各項安全工作規范。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型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貫徹執行上級人防、武裝建設的方針政策及各項條令、條例。
3.4.2 制訂人防、武裝保衛工作年度、季度計劃。
3.4.3 落實復退軍人安置和軍、烈屬和殘廢軍人的優扶工作。
3.4.4 檢查本專業系統工作情況,為整改提供決策性依據。
3.4.5 在人防建設、軍事訓練中,檢查各項安全措施,處理重大的意外事故。
3.4.6 審定各單位民兵主要領導干部和專職干部的使用與配備。
3.4.7 協助地方政策組織征兵、招收飛行學員的工作。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