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材料計劃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材料計劃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在物資主管的領導下,負責物資分管部分的計劃工作。
2.1.2 根據生產、建設任務的要求及物資使用部門的物資需求申請計劃單和庫存情況,編制并審核分管部分的物資采購計劃。
2.1.3 配合物資采購組落實物資供應,及時了解和掌握物資采購的過程及信息,負責將信息反饋到物資申請部門。
2.1.4 與物資使用部門(尤其是生產部門)及倉庫加強聯系,掌握材料的使用情況,平衡和協調材料計劃,適時進料、合理調配,材料庫存要做到經濟合理,加快物準則周轉和流動資金的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1.5 參與制定計劃管理目標、規劃。
2.1.6 組織材料供應的驗收工作,審核領料單據,并辦理領料手續。
2.1.7 負責編制及申報計劃訂貨部分的資金需求計劃辦理付款手續,檢查監督物資資金的托收承付,掌握材料費用及在途資金的使用情況。
2.1.8 負責編制材料儲備定額,物資編碼,制定并定期調整分管物資的計劃價格。對分管物資的計劃價格定期匯編,印刷成冊或網上發布。
2.1.9 負責安排配件的加工。
2.1.10 負責收集材料供貨資料,加工和整理材料供貨信息,負責建立材料供應信息庫。
2.1.11 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各種紀錄、臺賬,對材料使用部門的申請計劃進行匯總,然后輸入計算機。
2.1.12 加強計劃管理工作,對分管的各項物資計劃進行綜合平衡和整體安排。對于無計劃、超計劃或手續不全的申請計劃,不予受理,并通知倉庫拒絕發料。
2.1.13 加強合同管理,嚴格執行訂貨程序,確保所訂物資的質價相符及交貨期限的落實。
2.1.14 控制分管物資的庫存量,對分管的積壓物資和廢舊物資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辦理處理手續。
2.1.15 負責開展分管物資的修舊利廢工作。
2.1.16 分析超儲及積壓物資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2.1.17 負責監督物資使用部門對物資的保管和保養,考核物資使用部門對分管物資的費用使用情況。
2.1.18 編寫大修總結、參考物資達標創先活動。
2.1.19 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主管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公司
2.2.3 搞好部門內部各崗位及公司其它各崗位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物資經濟、物資管理、市場學、統計分析、倉儲管理、工業經濟管理的基礎知識和經濟法規。
3.2.2 掌握有關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和計算方法。
3.2.3 掌握生產和重點工程所需特殊、專用物資的質量技術條件和儲備要求。
3.2.4 掌握物資技術保管規程的內容和財務和信貸方面的內容。
3.2.5 掌握現代化管理及企業經濟活動分析的基本知識。
3.2.6 掌握本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發展趨勢及對物資的質量要求。
3.2.7 掌握生產、經營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變化、對物資供應的影響程度及測算方法。
3.2.9 掌握物資本企業內部物資計劃價格制訂的原則和方法。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
3.3.2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
3.4技能要求
3.4.1具有運用計算機編制材料計劃、實施管理的能力。
3.4.2 具有對物資資源進行預測的能力。
3.4.3 能查出資產超儲、積壓的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3.4.4具有對物資的采購成本及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出正確分析,并提出需改進措施的能力。
3.4.5 具有對新開發產品進行質量評價及采購成本預測并寫出評價預測報告的能力。
3.4.7 具有與外單位進行業務談判、處理物資質量問題的能力。
3.4.8 具有運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對物資進行管理的能力。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中專文化程度并取得本崗位培訓證書。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材料計劃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材料計劃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在物資主管的領導下,負責物資分管部分的計劃工作。
2.1.2 根據生產、建設任務的要求及物資使用部門的物資需求申請計劃單和庫存情況,編制并審核分管部分的物資采購計劃。
2.1.3 配合物資采購組落實物資供應,及時了解和掌握物資采購的過程及信息,負責將信息反饋到物資申請部門。
2.1.4 與物資使用部門(尤其是生產部門)及倉庫加強聯系,掌握材料的使用情況,平衡和協調材料計劃,適時進料、合理調配,材料庫存要做到經濟合理,加快物準則周轉和流動資金的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1.5 參與制定計劃管理目標、規劃。
2.1.6 組織材料供應的驗收工作,審核領料單據,并辦理領料手續。
2.1.7 負責編制及申報計劃訂貨部分的資金需求計劃辦理付款手續,檢查監督物資資金的托收承付,掌握材料費用及在途資金的使用情況。
2.1.8 負責編制材料儲備定額,物資編碼,制定并定期調整分管物資的計劃價格。對分管物資的計劃價格定期匯編,印刷成冊或網上發布。
2.1.9 負責安排配件的加工。
2.1.10 負責收集材料供貨資料,加工和整理材料供貨信息,負責建立材料供應信息庫。
2.1.11 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各種紀錄、臺賬,對材料使用部門的申請計劃進行匯總,然后輸入計算機。
2.1.12 加強計劃管理工作,對分管的各項物資計劃進行綜合平衡和整體安排。對于無計劃、超計劃或手續不全的申請計劃,不予受理,并通知倉庫拒絕發料。
2.1.13 加強合同管理,嚴格執行訂貨程序,確保所訂物資的質價相符及交貨期限的落實。
2.1.14 控制分管物資的庫存量,對分管的積壓物資和廢舊物資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辦理處理手續。
2.1.15 負責開展分管物資的修舊利廢工作。
2.1.16 分析超儲及積壓物資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2.1.17 負責監督物資使用部門對物資的保管和保養,考核物資使用部門對分管物資的費用使用情況。
2.1.18 編寫大修總結、參考物資達標創先活動。
2.1.19 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主管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公司
2.2.3 搞好部門內部各崗位及公司其它各崗位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物資經濟、物資管理、市場學、統計分析、倉儲管理、工業經濟管理的基礎知識和經濟法規。
3.2.2 掌握有關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和計算方法。
3.2.3 掌握生產和重點工程所需特殊、專用物資的質量技術條件和儲備要求。
3.2.4 掌握物資技術保管規程的內容和財務和信貸方面的內容。
3.2.5 掌握現代化管理及企業經濟活動分析的基本知識。
3.2.6 掌握本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發展趨勢及對物資的質量要求。
3.2.7 掌握生產、經營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變化、對物資供應的影響程度及測算方法。
3.2.9 掌握物資本企業內部物資計劃價格制訂的原則和方法。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
3.3.2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
3.4技能要求
3.4.1具有運用計算機編制材料計劃、實施管理的能力。
3.4.2 具有對物資資源進行預測的能力。
3.4.3 能查出資產超儲、積壓的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3.4.4具有對物資的采購成本及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出正確分析,并提出需改進措施的能力。
3.4.5 具有對新開發產品進行質量評價及采購成本預測并寫出評價預測報告的能力。
3.4.7 具有與外單位進行業務談判、處理物資質量問題的能力。
3.4.8 具有運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對物資進行管理的能力。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中專文化程度并取得本崗位培訓證書。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