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燃料質量管理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燃料質量管理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全面負責與燃料質量有關的工作。
2.1.2 監督、檢查采、制樣、化驗員的業務工作,并對采、制樣員、化驗員進行嚴格考核及管理。
2.1.3 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指導采、制樣員、化驗員的工作。
2.1.4 指導采、制樣、化驗員正確操作、使用采、制樣、化驗設備。
2.1.5 指導采、制樣、化驗員精心維護和保養采、制樣、化驗設備,確保采、制樣、化驗設備能穩定、安全、可靠的使用。
2.1.6 能準確檢測和消除采、制樣設備所造成的偏差。
2.1.7 堅持密碼采樣。化驗結果出來后,認真審核,確認無誤后,對化驗單進行整理,報送有關設備和部門。
2.1.8 編寫燃料質量臺賬。
2.1.9 制訂采、制樣、化驗設備檢修計劃,配合檢修人員做好采、制樣、化驗、化驗設備的檢修工作,負責對檢修后的設備進行驗收。
2.1.10 申報采、制樣、化驗設備所用的材料、備品配件、工器具及與采、制樣、化驗設備有關的調運。
2.1.11 配合統計、燃料核算管理等崗位編報出所需要的有關數據及資料。
2.1.12 按要求管理好采、制樣、化驗設備的各種設施、物品、器具材料及配件。
2.2 工作關系
2.2.1 在燃料主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職能部門的領導。
2.2.3 搞好與公司內各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商品煤樣采取方法》、ISO《硬煤采樣方法》和燃料采、制樣的基本要求,了解采、制樣、化驗設備的性能及使用原理。
3.2.2 掌握誤差的基本知識。
3.2.3 掌握統計基本原理。
3.2.4 掌握燃料的分類方法。
3.2.5 掌握影響燃料質量變化的因素及防范措施。
3.2.6 掌握現代化管理方法的基礎知識。
3.2.7 掌握燃料質量分析的知識和方法。
3.2.8 掌握不同基準下的煤質指標的換算關系。
3.2.9 掌握法定的計量單位之間的換算關系。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并執行《商品煤樣采取方法》、ISO《硬煤采樣方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等規程中與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3.2 了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消防規程中與本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4 技能要求
3.4.1 編制燃料質量臺賬。
3.4.2 提供燃料核算的質量資料。
3.4.3 正確填寫采、制樣單的代碼。
3.4.4 能夠正確使用和校核采、制樣、化驗設備。
3.4.5 能夠正確計算不同基準下的煤質參數。
3.4.6 能夠正確的分析采、制樣及化驗誤差存在的原因及消除方法。
3.4.7 能夠正確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及其之間的換算。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燃料質量管理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燃料質量管理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全面負責與燃料質量有關的工作。
2.1.2 監督、檢查采、制樣、化驗員的業務工作,并對采、制樣員、化驗員進行嚴格考核及管理。
2.1.3 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指導采、制樣員、化驗員的工作。
2.1.4 指導采、制樣、化驗員正確操作、使用采、制樣、化驗設備。
2.1.5 指導采、制樣、化驗員精心維護和保養采、制樣、化驗設備,確保采、制樣、化驗設備能穩定、安全、可靠的使用。
2.1.6 能準確檢測和消除采、制樣設備所造成的偏差。
2.1.7 堅持密碼采樣。化驗結果出來后,認真審核,確認無誤后,對化驗單進行整理,報送有關設備和部門。
2.1.8 編寫燃料質量臺賬。
2.1.9 制訂采、制樣、化驗設備檢修計劃,配合檢修人員做好采、制樣、化驗、化驗設備的檢修工作,負責對檢修后的設備進行驗收。
2.1.10 申報采、制樣、化驗設備所用的材料、備品配件、工器具及與采、制樣、化驗設備有關的調運。
2.1.11 配合統計、燃料核算管理等崗位編報出所需要的有關數據及資料。
2.1.12 按要求管理好采、制樣、化驗設備的各種設施、物品、器具材料及配件。
2.2 工作關系
2.2.1 在燃料主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職能部門的領導。
2.2.3 搞好與公司內各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商品煤樣采取方法》、ISO《硬煤采樣方法》和燃料采、制樣的基本要求,了解采、制樣、化驗設備的性能及使用原理。
3.2.2 掌握誤差的基本知識。
3.2.3 掌握統計基本原理。
3.2.4 掌握燃料的分類方法。
3.2.5 掌握影響燃料質量變化的因素及防范措施。
3.2.6 掌握現代化管理方法的基礎知識。
3.2.7 掌握燃料質量分析的知識和方法。
3.2.8 掌握不同基準下的煤質指標的換算關系。
3.2.9 掌握法定的計量單位之間的換算關系。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并執行《商品煤樣采取方法》、ISO《硬煤采樣方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等規程中與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3.2 了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消防規程中與本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4 技能要求
3.4.1 編制燃料質量臺賬。
3.4.2 提供燃料核算的質量資料。
3.4.3 正確填寫采、制樣單的代碼。
3.4.4 能夠正確使用和校核采、制樣、化驗設備。
3.4.5 能夠正確計算不同基準下的煤質參數。
3.4.6 能夠正確的分析采、制樣及化驗誤差存在的原因及消除方法。
3.4.7 能夠正確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及其之間的換算。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