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燃料管理主任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燃料管理主任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全面主持燃料生產、技術和燃料管理工作,實施組織、調整、監督、協調、考核等管理職能。是本部門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1.2 領導與組織燃料的采購、運輸、儲存、供給和管理工作。
2.1.3 負責燃料訂購、燃料運輸、燃料驗收管理、燃料儲存等工作。
2.1.4 組織和領導燃料的生產管理,對于燃料運行要做到精心操作、安全運行,保證輸煤質量和燃料供應,滿足鍋爐對煤質的需要;對于燃料檢修要做到按計劃檢修,確保設備完好率。
2.1.5 全面負責燃料部門的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網,組織編制安措和反措計劃,聯系生產實際,組織部門的安全活動。及時組織部門新員工及變更崗位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規程》考試,設備發生事故后,應按“三不放過”原則,組織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1.6 組織落實本部門的技術管理工作,促進技術進步;組織考核本部門技術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組織建立本部門員工考核檔案。并對員工按要求進行考核。
2.1.7 建立部門經濟核算體系,按照公司目標成本管理要求,組織編制并實施本部門目標管理計劃,確保本部門費用指標及技術經濟指標在控制范圍之內。
2.1.8 組織編制并實施燃料工作計劃、生產計劃。審核大小修、技術改造、材料、備品配件等計劃,考核各種計劃的落實情況。
2.1.9 編制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各崗位之間的工作關系,指導解決各崗位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鐵路運輸、燃料供應點等外部之間的關系。
2.1.10 審核燃料有關費用支付。
2.1.11 加強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管理體系,完善信息管理辦法,確保數據信息暢通,使信息在指導生產、改善經營管理方面發揮作用,將信息管理納入本部門經濟責任制中進行考核。
2.1.12 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升值、保值。
2.1.13 組織開展以改善經營管理、確保生產安全、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內容的形式多樣的勞動競賽,定期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
2.1.14 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按照公司對全面質量管理的要求,組織編制本部門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1.15 組織開展政治、業務學習,關心職工生活,充分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2.1.16 定期組織召開燃料工作會議,解決工作中的難題。
2.1.17 做好燃料市場調查及預測。
2.1.18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公司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是本部門名崗位的領導者、組織者和指揮者。
2.2.3 業務上接受職能部門的指導。
2.2.4 搞好與公司內各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儀、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電廠燃料及燃燒的基礎知識。
3.2.2 掌握煤炭的分布、分類等知識。
3.2.3 掌握鐵路運輸的政策法規。
3.2.4 掌握輸煤及卸、儲系統機械裝配圖及燃料基礎知識。
3.2.5 掌握卸、儲煤、輸煤系統的組成、性質、特點、輸煤程序。
3.2.6 掌握燃料設備安裝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和驗收標準。
3.2.7 掌握燃料設備檢修定額、檢修周期及技術經濟分析等知識。
3.2.8 掌握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用知識。
3.2.9 掌握生產資料流通經濟學理論。
3.2.10 掌握物資財會、稅收、物價、計量方面的理論。
3.2.11 掌握國家物資價格系及管理體制。
3.2.12 掌握當代物資優化管理的新理論、新方法。
3.2.13 掌握國家物資管理體制的歷史經驗、改革趨勢。
3.2.14 掌握國家有關企業聯營、企業集團、“三資”企業的物資供應和產品鎖售方面的政策規定。
3.2.15 掌握現代管理科學理論及其在物資經營管理中的應用。
3.2.16 掌握經濟合同法、合同法等法規。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并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合同法》及本廠燃煤監督規程中與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3.2 了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消防規程中與本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4 技能要求
3.4.1 組織編制本專業設備的大小修計劃、材料預算、工時定額、工藝流程、施工方法、質量標準及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
3.4.2 擔任和指揮燃料設備及系統按裝、大修、小修、維護、試驗和驗收工作。
3.4.3 針對燃料設備的薄弱環節,提出預防措施和改造方案。
3.4.4 對本企業的燃料供應及經營管理提出有價值的建議。
3.4.5 審定本專業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崗位工作(作業)標準。
3.4.6 處理燃料采購、倉儲、保管、供應、使用等實際業務中出現的各類疑難問題。
3.4.7 指導采用并推行先進的燃料管理的方法、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
3.4.8 對本公司燃料經營管理活動和國家燃料經營管理的重大改革進行研究,并提出研究報告。
3.4.9 能夠運用有關的經濟理論預測燃料市場的變化。
3.4.10 系統了燃料各個環節,并指導燃料工作。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管理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經濟或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任職資格。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本規范規定了燃料管理主任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燃料管理主任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全面主持燃料生產、技術和燃料管理工作,實施組織、調整、監督、協調、考核等管理職能。是本部門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1.2 領導與組織燃料的采購、運輸、儲存、供給和管理工作。
2.1.3 負責燃料訂購、燃料運輸、燃料驗收管理、燃料儲存等工作。
2.1.4 組織和領導燃料的生產管理,對于燃料運行要做到精心操作、安全運行,保證輸煤質量和燃料供應,滿足鍋爐對煤質的需要;對于燃料檢修要做到按計劃檢修,確保設備完好率。
2.1.5 全面負責燃料部門的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網,組織編制安措和反措計劃,聯系生產實際,組織部門的安全活動。及時組織部門新員工及變更崗位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規程》考試,設備發生事故后,應按“三不放過”原則,組織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1.6 組織落實本部門的技術管理工作,促進技術進步;組織考核本部門技術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組織建立本部門員工考核檔案。并對員工按要求進行考核。
2.1.7 建立部門經濟核算體系,按照公司目標成本管理要求,組織編制并實施本部門目標管理計劃,確保本部門費用指標及技術經濟指標在控制范圍之內。
2.1.8 組織編制并實施燃料工作計劃、生產計劃。審核大小修、技術改造、材料、備品配件等計劃,考核各種計劃的落實情況。
2.1.9 編制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各崗位之間的工作關系,指導解決各崗位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鐵路運輸、燃料供應點等外部之間的關系。
2.1.10 審核燃料有關費用支付。
2.1.11 加強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管理體系,完善信息管理辦法,確保數據信息暢通,使信息在指導生產、改善經營管理方面發揮作用,將信息管理納入本部門經濟責任制中進行考核。
2.1.12 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升值、保值。
2.1.13 組織開展以改善經營管理、確保生產安全、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內容的形式多樣的勞動競賽,定期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
2.1.14 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按照公司對全面質量管理的要求,組織編制本部門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1.15 組織開展政治、業務學習,關心職工生活,充分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2.1.16 定期組織召開燃料工作會議,解決工作中的難題。
2.1.17 做好燃料市場調查及預測。
2.1.18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公司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是本部門名崗位的領導者、組織者和指揮者。
2.2.3 業務上接受職能部門的指導。
2.2.4 搞好與公司內各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儀、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電廠燃料及燃燒的基礎知識。
3.2.2 掌握煤炭的分布、分類等知識。
3.2.3 掌握鐵路運輸的政策法規。
3.2.4 掌握輸煤及卸、儲系統機械裝配圖及燃料基礎知識。
3.2.5 掌握卸、儲煤、輸煤系統的組成、性質、特點、輸煤程序。
3.2.6 掌握燃料設備安裝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和驗收標準。
3.2.7 掌握燃料設備檢修定額、檢修周期及技術經濟分析等知識。
3.2.8 掌握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用知識。
3.2.9 掌握生產資料流通經濟學理論。
3.2.10 掌握物資財會、稅收、物價、計量方面的理論。
3.2.11 掌握國家物資價格系及管理體制。
3.2.12 掌握當代物資優化管理的新理論、新方法。
3.2.13 掌握國家物資管理體制的歷史經驗、改革趨勢。
3.2.14 掌握國家有關企業聯營、企業集團、“三資”企業的物資供應和產品鎖售方面的政策規定。
3.2.15 掌握現代管理科學理論及其在物資經營管理中的應用。
3.2.16 掌握經濟合同法、合同法等法規。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并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合同法》及本廠燃煤監督規程中與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3.2 了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消防規程中與本專業有關條文的規定。
3.4 技能要求
3.4.1 組織編制本專業設備的大小修計劃、材料預算、工時定額、工藝流程、施工方法、質量標準及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
3.4.2 擔任和指揮燃料設備及系統按裝、大修、小修、維護、試驗和驗收工作。
3.4.3 針對燃料設備的薄弱環節,提出預防措施和改造方案。
3.4.4 對本企業的燃料供應及經營管理提出有價值的建議。
3.4.5 審定本專業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崗位工作(作業)標準。
3.4.6 處理燃料采購、倉儲、保管、供應、使用等實際業務中出現的各類疑難問題。
3.4.7 指導采用并推行先進的燃料管理的方法、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
3.4.8 對本公司燃料經營管理活動和國家燃料經營管理的重大改革進行研究,并提出研究報告。
3.4.9 能夠運用有關的經濟理論預測燃料市場的變化。
3.4.10 系統了燃料各個環節,并指導燃料工作。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管理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經濟或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任職資格。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能勝任本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