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汽車調度員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汽車調度員員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調配車隊所有車輛。
2.1.2 對本職工作盡職、盡責,根據生產、生活需要,按輕重緩急,統籌安排車輛。
2.1.3 掌握人員技術情況,并根據人員技術情況,合理安排出車。
2.1.4 負責填寫車隊工作一覽表。
2.1.5 負責出車前的安全交待及說明運輸任務、時間、地點、貨物情況,并提配手續是否齊全。
2.2 工作關系
2.2.1 在總結部主任領導下,負責所有車輛的調配工作,并填寫車隊工作一覽表,負責全月派車單的結算。
2.2.2 對不符合要車手續者有權拒絕派車。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衣冠整潔,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準。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熟悉本專業理論知識。
3.2.2 熟悉本專業各種臺賬、原始記錄的填制方法。
3.2.3 熟悉專業管理規定、制度及安全規程。
3.2.4 了解汽車安全、貨物裝載等知識。
3.2.5 熟悉公司廠區總圖、運輸布置及道路現狀。
3.2.6 了解本公司各種車輛機械的技術參數及性能。
3.3 政策法規知識
3.3.1 熟知《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企業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違章處罰規定》、《汽車保養技術規范》。
3.3.2了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治安處罰條例》。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對設備、交通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的能力。
3.4.2 熟悉汽車各級技術保養。
3.4.3 能協調處理與相關與專業之間的一般業務問題。
3.4.4 具有對調度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正確評價的能力。
3.4.5 能獨立進行車輛一般故障的鑒定和排除。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學歷。
3.5.2 工作經歷。從事汽車駕駛或修理工作5年以上。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汽車駕駛A類執照。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汽車調度員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汽車調度員員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調配車隊所有車輛。
2.1.2 對本職工作盡職、盡責,根據生產、生活需要,按輕重緩急,統籌安排車輛。
2.1.3 掌握人員技術情況,并根據人員技術情況,合理安排出車。
2.1.4 負責填寫車隊工作一覽表。
2.1.5 負責出車前的安全交待及說明運輸任務、時間、地點、貨物情況,并提配手續是否齊全。
2.2 工作關系
2.2.1 在總結部主任領導下,負責所有車輛的調配工作,并填寫車隊工作一覽表,負責全月派車單的結算。
2.2.2 對不符合要車手續者有權拒絕派車。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衣冠整潔,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準。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熟悉本專業理論知識。
3.2.2 熟悉本專業各種臺賬、原始記錄的填制方法。
3.2.3 熟悉專業管理規定、制度及安全規程。
3.2.4 了解汽車安全、貨物裝載等知識。
3.2.5 熟悉公司廠區總圖、運輸布置及道路現狀。
3.2.6 了解本公司各種車輛機械的技術參數及性能。
3.3 政策法規知識
3.3.1 熟知《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企業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違章處罰規定》、《汽車保養技術規范》。
3.3.2了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治安處罰條例》。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對設備、交通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的能力。
3.4.2 熟悉汽車各級技術保養。
3.4.3 能協調處理與相關與專業之間的一般業務問題。
3.4.4 具有對調度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正確評價的能力。
3.4.5 能獨立進行車輛一般故障的鑒定和排除。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學歷。
3.5.2 工作經歷。從事汽車駕駛或修理工作5年以上。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汽車駕駛A類執照。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