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統計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統計管理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電力工業的方針、政策、執行《統計法》和統計制度,在計劃主管領導下,負責搜集、整理、匯編生產方面的統計資料,利用統計資料開展統計分析,完成綜合統計的各項工作,進行統計管理,實行統計監督,提高經濟效益。
2.1.2 準確及時地完成生產報表的統計工作。
2.1.3 負責編制匯總各種統計報表和統計資料。
2.1.4 準確、及時地完成各種月、季、年等定期報表以外的臨時性的報表,利用統計資料進行生產情況的統計分析。
2.1.5 組織匯編年報和歷史資料。
2.1.6 繪制一般統計圖表。
2.1.7 指導其他職能部門及基層單位的統計業務工作。
2.1.8 處理統計工作中出現的計算口徑和方法問題。
2.1.9 圓滿完成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主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
2.2.3 搞好公司內各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持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概率及數理統計、統計學原理、工業企業管理和其他專業統計的基礎知識。
3.2.2 掌握統計法規實施細則及會計法的基本內容。
3.2.3 掌握工業生產、物資、人事勞資、固定資產投產等基礎知識。
3.2.4 掌握企業法的基本內容。
3.2.5 掌握本單位主要生產設備、數量、設計能力、產品規格。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
3.3.2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掌握本單位(本企業)主要產品的生產工藝及工藝流程。
3.4.2 具有處理統計管理工作中的疑難問題的能力。
3.4.3 具有運用計算機進行統計管理的能力。
3.4.4 具有運用計算器進行統計計算的能力。
3.4.5 具有運用統計資料進行統計分析的能力。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并取得本崗位培訓證書。
3.5.2 工作經歷。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統計或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統計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統計管理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電力工業的方針、政策、執行《統計法》和統計制度,在計劃主管領導下,負責搜集、整理、匯編生產方面的統計資料,利用統計資料開展統計分析,完成綜合統計的各項工作,進行統計管理,實行統計監督,提高經濟效益。
2.1.2 準確及時地完成生產報表的統計工作。
2.1.3 負責編制匯總各種統計報表和統計資料。
2.1.4 準確、及時地完成各種月、季、年等定期報表以外的臨時性的報表,利用統計資料進行生產情況的統計分析。
2.1.5 組織匯編年報和歷史資料。
2.1.6 繪制一般統計圖表。
2.1.7 指導其他職能部門及基層單位的統計業務工作。
2.1.8 處理統計工作中出現的計算口徑和方法問題。
2.1.9 圓滿完成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主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
2.2.3 搞好公司內各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持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概率及數理統計、統計學原理、工業企業管理和其他專業統計的基礎知識。
3.2.2 掌握統計法規實施細則及會計法的基本內容。
3.2.3 掌握工業生產、物資、人事勞資、固定資產投產等基礎知識。
3.2.4 掌握企業法的基本內容。
3.2.5 掌握本單位主要生產設備、數量、設計能力、產品規格。
3.3 政策法規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
3.3.2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掌握本單位(本企業)主要產品的生產工藝及工藝流程。
3.4.2 具有處理統計管理工作中的疑難問題的能力。
3.4.3 具有運用計算機進行統計管理的能力。
3.4.4 具有運用計算器進行統計計算的能力。
3.4.5 具有運用統計資料進行統計分析的能力。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并取得本崗位培訓證書。
3.5.2 工作經歷。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統計或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