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電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公司)負責經營管理電網和本區域內保留的電力企業。為加強和促進華中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網公司的現代化管理水平,確保電網安全、穩定、可靠運行,根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頒發的《〈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華中電網的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可靠性管理目標:建立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網絡和科學的評價、分析、預測體系,提高華中電網的安全、可靠、經濟運行水平。
第二條 可靠性管理基本任務:指導和監督各企業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體系,評價和分析本企業電力設備及系統可靠性,研究和制訂本企業電力設備、系統最佳可靠性目標,擬訂改進方案并加以實施。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網公司本部、公司所屬各電力企業及受委托管理的電力企業。
第二章 可靠性管理體系
第四條 建立和完善網公司系統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可靠性管理工作體系。
第五條 組建網公司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網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網公司生產運營部,由生產運營部負責歸口開展網公司可靠性管理的各項日常工作。
第六條 網公司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 貫徹國家、電力行業有關可靠性管理的法規、制度及標準,制定適合華中電網實際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接受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可靠性管理中心)的指導,并開展有關工作。
(二) 建立健全華中電網可靠性管理體系,定期采集各企業的發電、供電和輸變電可靠性數據,建立華中電網可靠性信息庫,按規定和要求審核所有數據、整理并上報可靠性管理中心。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三) 檢查、監督、指導系統各企業建立可靠性管理組織機構及可靠性管理信息網絡,開展可靠性有關工作。
(四) 定期分析設備、機組和電網的運行可靠性狀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網發電設備、輸變電設施的年度檢修計劃。
(五) 推行電力可靠性的目標管理,對有關企業下達可靠性考核指標,并把可靠性指標作為評價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內容。
(六) 與有關方面簽定生產運營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安全管理協議等文件中,對設備、機組和電網的可靠性水平提出具體要求。
(七) 組織有關可靠性應用課題研究和技術進步活動,開展國內外可靠性管理先進技術、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華中電網和系統各企業可靠性管理水平。
(八) 每年召開一次電力可靠性指標發布會,全面評價規劃設計、設備制造、施工安裝、運行管理、檢修質量等因素對設備可靠性的影響,并制定年度可靠性管理目標。
(九) 組織召開華中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會議,表彰可靠性管理工作先進個人和集體,開展系統內各級可靠性管理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與考評。
第七條 各企業負責開展本企業及所轄范圍內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 貫徹國家、電力行業有關可靠性管理的法規、制度、標準及電網公司有關電力可靠性管理各項規定,制定適合本企業實際的可靠性管理實施細則和獎懲辦法等。
(二) 成立電力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可靠性管理網絡。電力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本企業負責生產的領導擔任,企業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配置專責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計算機等設備。
(三) 按照電力可靠性管理有關規程及規章制度,統計可靠性數據,計算、分析本企業各類可靠性指標,并按時向上級報送,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四) 運用可靠性管理辦法合理安排設備檢修計劃,并將可靠性指標的變化作為評價檢修質量及技術改造的重要依據。重要的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設備的更改、選型、電網規劃和改造,皆應有可靠性理論論證,應有可靠性指標目標規劃、并制定實施計劃。
(五) 運用可靠性分析、評價理論,定期對本企業設備的可靠性水平進行評價,并根據可靠性評價結論,提出改造本企業設備可靠性的措施;
(六) 定期召開本企業可靠性分析會,全面分析設備制造、施工安裝、運行維護、檢修管理等因素對設備可靠性的影響,制定年度可靠性管理的目標和措施,并加以實施;
(七) 組織開展可靠性管理與技術培訓,確保生產一線人員能掌握可靠性管理技術,準確判斷電力設施和所轄電網的可靠性狀態,正確填寫可靠性記錄,熟練運用可靠性信息系統進行計算、分析及應用;
(八) 開展可靠性管理技術交流,可靠性理論和應用的研究。
第三章 可靠性評價工作規定
第八條 開展電力可靠性統計評價工作執行以下標準并應用與之相配套的全國統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
(一)《發電設備可靠性評價規程》, DL/T793 - 2001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
(二)《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評價規程》, DL/T837 - 2003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
(三)《供電系統用戶可靠性評價規程》, DL/T836 - 2003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
(四) 《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評價規程(暫行)》,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
(五) 《新建發電機組啟動試運行階段可靠性評價辦法(暫行)》,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
(六) 《電力可靠性管理代碼》。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
第四章 可靠性數據統計及信息管理
第九條 網公司系統內及所委托管理企業的發電設備、輔助設備、輸變電設施、供電系統用戶供電可靠性數椐均為月報。
第十條 華中電網有限公司所屬的五省電力公司、重慶市電力公司,每月 7 日前將上月各類有關可靠性數據上報于網公司;網公司所委托管理的企業,每月 5 日前在向網公司上報上月各類有關可靠性數據的同時,報送省電力公司、重慶市電力公司。
第十一條 基層企業報送可靠性信息的要求和規定由所管轄該企業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單位制定。
基層企業系指各省電力公司和重慶市電力公司所屬的發電廠(公司)、供電(電業)局(公司)、超高壓局(供電公司)、送變電公司等。
第十二條 各報送單位發現所上報的數據有誤需更正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更改的數據內容應隨下月數據一并逐級報送。
第十三條 對于重大的非計劃停運、停電事件(如:機組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 300 小時、主要輸變電設施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 1000 小時、變電站全站非計劃停電、大面積的用戶停電等),應及時跟蹤分析,在事故定性后及時將詳細的分析材料逐級上報。
第十四條 可靠性數據、信息的統計和傳送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客觀如實地反映設備健康狀況和運行水平。
第十五條 網公司系統各企業可靠性信息由網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各項電力可靠性指標以網公司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五章 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基本條件
第十六條 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其職稱評定、晉升晉級按工程技術系列進行,與其他同類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七條 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可靠性管理與技術的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十八條 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 思想作風端正,事業心強,努力學習生產技術,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生產實踐經驗和管理能力;
(二) 掌握政府、中電聯頒發的有關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規范、制度和標準,熟練掌握和運用各類可靠性評價規程、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軟件;
(三) 熟悉電力系統專業基礎知識,了解所在單位電力生產過程及相關的主要業務內容。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華中電網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