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圍墻
1.不得在施工圍墻上方或緊靠施工圍墻架設廣告或宣傳標牌。
2.在施工圍墻外側設置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貨物等警示標志。
3.臨時建筑外側為街道或行人道的,應采取加固措施。
(二)組裝式活動房
1.應有產品合格證,且采用阻燃性產品。
2.應經驗收合格簽字后使用。
3.搭設在空曠、山腳處的活動房應采取防風、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4.在墜落半徑內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
三)樓面、屋面堆放材料
1.應控制數量、重量,防止超載。均勻布置,不得集中堆放。
2.堆放數量較多時,應進行荷載計算,并對樓面、屋面進行加固。
(四)高切邊坡
1.施工方案應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簽字。
2.巖質邊坡超過30m,或土質邊坡超過15m的高切邊坡,施工方案應組織專家論證。
3.應遵循自上而下的開挖順序,不得先切除坡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