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米以5米以上的作業必須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
2、登高作業過程中使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要求牢固可靠,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確認。
3、作業現場應設有警示標志或欄桿,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作業時必須設有專人監護。
4、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5、高處作業實施作業前,應履行申報審批手續,未經審批者,不準擅自進行作業。
6、作業前,作業負責人應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具體分工,使作業人員明確工作內容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系統安全后,方可指揮作業。
7、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8、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衡,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板、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10、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11、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12、防護棚的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3、一般情況下禁止上下重疊作業。因工作需要,不得不上下重疊作業時,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14、作業結束后應清理現場,待全體人員安全撤除后,負責人和監護人方可離開。
15、連續多班作業時,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