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滿足生產工藝,操作要求、使用功能需要和消防、環保要求的同時,主要從風向、安全(防火)距離、交通運輸和各類作業、物料的危險、危害性出發,在平面布置方面采取對策措施。
1. 功能分區
將生產區、輔助生產區、管理區和生活區按功能相對集中分別布置,布置時應考慮生產流程、生產特點和火災爆炸危險性,結合地形、風向等條件,以減少危險、有害因素的交叉影響。
2. 廠內運輸和裝卸
廠內運輸和裝卸包括廠內鐵路、道路、輸送機通廊和碼頭等運輸和裝卸。應根據工藝流程、貨運量、貨物性質和消防的需要,選用適當運輸和運輸銜接方式,合理組織車流、人流。為保證運輸、裝卸作業安全,應從設計上對廠內道路的布局、寬度、坡度、轉彎半徑、凈空高度、安全界線及安全視線,建筑物與到道路間距和裝卸場所、堆場布局等方面采取對策。
3.危險設施/處理有害物質設施的布置
可能泄露和散發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有害介質的生產、儲存和裝卸設施、有害廢棄物堆場等應遵循相關原則進行布置。
4.強噪聲源、振動源的布置
主要噪聲源應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等的要求。強振動源應與管理、生活區和對其蜜柑的作業區之間,按功能需要和精密儀器、設備的允許振動要求保持防振距離。
5.建筑物自然通風及采光
為了滿足采光、避免西曬和自然通風的需要,建筑物采光應符合《工業企業采光設計標準》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要求。
6.其他要求
依據《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廠礦道路設計規范》、行業規范和有關單體、單相規范的要求,應采取的其他相應的平面布置對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