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禁未經技術、安全交底便開始作業
工程開工前,技術人員應向相關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按照施工環境、條件、工序等分部分項進行,同時對危險因素及控制措施、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進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須落實到每一位參與施工操作人員。
二、嚴禁無證上崗
無證上崗是指:監理人員、特殊工種無證上崗,作業許可申請人、簽批人、監護人、接收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證上崗。含上述個人資格證弄虛作假。
三、嚴禁不規范佩戴個體防護用品上崗作業
“不規范佩戴個體防護用品”是指:進入現場不按規定著裝、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含垂直爬梯),水上作業不穿戴救生衣,在涉硫化氫等有毒有害區域不配戴合格齊全的防護用品和檢測報警器。
四、嚴禁酒后作業
“酒后作業”是指:酒后上崗,在崗飲酒、酒后駕駛機動車。
五、嚴禁高空拋物
“高空拋物”是指任何形式和任何方位的高空拋物,“拋物”包括:材料、工具及其他雜物。
六、嚴禁無許可進行特殊作業
特殊作業是指:盲板抽堵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受限空間作業、深基坑作業、生產區域用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生產區域動土作業、射線作業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作業。
無許可是指:未辦理作業許可證;作業前未進行JSA(工作安全分析)分析;數據采集不真實;填寫內容不規范;相關責任人員未簽名;作業許可證未現場簽發;作業許可審批人未持證簽票;作業過程未進行全過程視頻監控;作業許可證超期使用;作業許可證弄虛作假。
七、嚴禁不設警戒隔離、防護設施不到位進行高風險作業
需設警戒隔離區的高風險作業是指:起重吊裝作業、射線作業、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區域、受限空間作業、格柵板安裝作業、高處作業、腳手架搭拆作業、深基坑作業、試壓作業、噴砂拋丸作業、化學清洗、爆破作業及其他需要設置警戒、隔離的作業。
防護設施不到位主要指:缺少“腳手架、作業平臺、臨邊護欄、鋼格板、護欄、蓋板、防護網、平臺安全通道”等,或者對上述防護設施擅自拆改致其不合格。
八、嚴禁違章進行起重作業
違章行為主要是指在信號指揮不明、斜牽斜掛、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機索具不合格、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等。
九、嚴禁攀登或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
腳手架搭設(拆除)前,要制定施工技術方案,開展JHA(工作危害分析)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使用前必須進行報驗,驗收合格,掛綠牌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腳手架掛紅牌。
十、嚴禁違規連接用電設備
未安裝漏電、短路保護開關,用電設備未按要求執行“一機一閘一保護”控制保護規定或者一個開關控制兩臺(兩條)及以上用電設備(線路),帶電進行連接作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