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支護
(1)基礎施工無支護方案。有支護方案的,方案無針對性,不能指導施工。基坑深度超過5m的,無專項設計。
(2)基坑臨邊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
(3)坑槽開挖設置的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坡度要求。
(4)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排水,無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5)基坑周邊棄土堆料距坑邊的距離小于設計和規范的規定。
(6)基坑內作業人員上下通道的搭設不符合規定,或陡、或窄、或無扶手,人員上下極不安全。
(7)土方開挖時,挖“神仙土”,即從坑槽壁中、下部往內挖凹進去,讓中、上部土體自然垮塌。
(8)機械挖土,挖土機作業位置不牢固。
2.模板工程
(1)無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2)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書,支撐系統不符合規范要求。
(3)支撐模板的立桿材質及間距不符合要求。
(4)立柱長度不一致,或采用接短柱加長,交接處不牢固,或在立柱下墊幾塊磚加高。
(5)未按規范要求設計縱橫向支撐。
(6)木立柱下端未鋸平,下端無墊板。
(7)混凝土澆灌運輸道不平穩、不牢固。
(8)作業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
(9)垂直作業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
(10)2m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立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