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規定
(1)汽車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頒發的有關文件規定和技術要求,持有駕駛證、行車證,及養路票證;不得駕駛與證件不相符合的車輛。不準任意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2)駕駛新型車輛,必須經過專門訓練并能熟悉車輛各部件的結構、性能、用途,做到會駕駛、會保養、會排除簡單故障,對技術難度較大的車輛,應在考試合格后,方可單獨駕駛。
(3)學員必須取得交通部門的學習證后,方可在教練員的指導下,在指定的路線上學習駕駛。
(4)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一切規章制度,聽從交通民警及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積極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5)車輛不準超載運行,不準帶病工作。發動機未熄火前,不得加添燃油。
(6)油料著火時,不得澆水,應用滅火機、砂土、濕麻袋等物撲救。電線著火時,應立即關閉電門,拆除一根蓄電池電線以切斷電源。
(7)使用含有四乙鉛的汽油時,不得用嘴直接去吸或吹通油管及汽化器的各量孔,附件,以防中毒或損傷皮膚。
(8)車輛的零部件、附屬裝置,隨機完整齊全,技術狀況必須良好,性能必須達到規定要求,切實貫徹執行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作業,以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9)發動機起動前,應按照例行保養的規定項目,作好各項檢視工作。
(10)起動時要拉緊手制動器,變速桿應放在空檔位置,有動力輸出裝置的車輛應將取力器操作桿或操作開關置于空檔或脫離位置,自卸汽車的車箱舉升開關應處于停止位置。
(11)帶有液壓助力轉向裝置的汽車,在液壓油泵缺油的情況下,嚴禁起動發動機。
(12)冬季氣溫低嚴禁用火焰烘烤燃油、管道及油箱,汽油發動機應用熱水,蒸汽預熱,然后用手搖兩搖轉發動機20轉以上,感到輕松,無卡滯現象時為止。作業完畢及時排除儲氣筒油水,以免發生事故。柴油機除采用上述方法外,還可烘烤機油盤,然后起動。
(13)有預熱裝置的汽車,在起動時應充分利用預熱塞。電源接通時間為O.5~2min,當預熱指示器呈現桃紅色時即停止。如溫度較低,可連續預熱2~3次,然后接通起動機,讓發動機在不踩下加速踏板的情況下,空轉3~5s。
(14)每次起動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s。一次不成,再次起動時,間隔時間不得小于20s,連續三次不能起動時,應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行起動。
(15)在低溫冷車起動或蓄電池電力不足時,應用手搖柄起動,而不可勉強使用起動機。使用手搖柄應將點火時間稍微推遲,搖車人兩腿要叉開,站穩,身體略向左。握持搖柄五指應在同一面,用力由下向上快提,當感到壓力增大時,則應迅速搖過上止點,不可由上往下壓或兩手抱持搖柄搖車,以免發動機發生反轉而被擊傷。
(16)起動后應保持怠速運轉3~5min,然后將轉速提高到1000~1500r/min,使水溫反機油溫度逐漸上升到50~60℃。發動機溫度末上升前不準進入高速運轉;也不可在低溫時進行長時間的怠速運轉。
(17)發動機起動后,按例行保養規定進行起動后的檢視工作。待溫度上升后,經低、中、高速運轉,檢查發動機有無異響,各儀表、警告信號或峰鳴器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有無漏油、漏水、漏氣、漏電及焦臭氣味。保修后第一次起動發動機,還應檢查液力轉向助力器的油位。
(18)在陡坡、冰雪、泥濘的滑道,交通情況復雜的路段,沒有可靠的制動條件的情況下,禁止采用拖、推、溜坡及倒車等方法起動發電機。
2、起步
(1)起步前各部位必須合格,溫度,氣壓表讀數符合規定,全部警告信號解除。
(2)檢查車旁及車下有無人、畜、及障礙物等并關好車門,鳴喇叭后才能起步。
(3)起步時應先掛擋,后松手制動器,并通過后視鏡看后方有無來車,再緩松離合器踏板,適當加油門,徐徐起步。
(4)上坡起步時一手緊握制動桿并調節輕重,一手把牢方向盤,對正方向,一腳踩踏加速踏板,一腳適當緩松離合器踏板,待離合器大部分接合,汽車開始前進時,進一步放松手制動器,并完全松開離合器踏板,適度踏下加速踏板,使汽車穩步前進。上坡起步時必須使用手制動器。
(5)下坡起步時,掛上變速檔位后,應緩松離合器踏板,稍踩加速踏板,同時放松手制動器。
(6)在冰雪或泥濘道上起步時,如驅動輪打滑空轉,應采取鋪設砂石或清除輪下冰雪、泥漿等物的方法,使車輛平穩起步。有差速鎖止裝置的車輛可采用鎖止器,不準猛踩加速踏板和猛抬離合器踏板,使車輛遭受來回沖擊方法來實現起步。
(7)起步時應根據地形和負載情況選擇合適的檔位。平穩起步。
(8)汽車起步后,應調節百葉窗或散熱簾布的開度。使發動迅速升溫,并保持水溫能夠穩定在80~90℃的范圍內。
3、行駛
(1)應根據車型、拖載、道路、氣候、視線和當時的交通情況,在交通規則規定的范圍內,確定適宜的行駛速度。在良好的平路上,應使用經濟車速,嚴禁超速行駛。起步后溫度未升到70℃時,不準掛入高速檔。
(2)后車與前車應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在公路上行駛時,應不小于30m;通氣候不良或道路不明時,還應適當延長。
(3)行駛中不得將腳踩在離合器踩板上,并盡量使用緊急制動。行駛中應注意避讓尖石、鐵釘、菱角物、拱坑、碎玻璃等物并及時剔除嵌入輪胎間的石塊。
(4)行駛時應注意引擎底部是否有雜聲,電氣部分是否有其它臭味氣體。
(5)同類車輛相遇時,轉彎車讓直線車先行,支線車讓干線車先行,總之按新交通規則執行之。
(6)所有車輛駕駛室內嚴禁帶小孩。車輛在山區或陡坡路段嚴禁熄火滑行。
(7)過橋時應減低速度,避免在橋上變速、剎車、或停車,對洪水后或不熟悉的橋梁應事先下車觀察清楚,對載重車輛更應注意,方可通過。
(8)涉水前應觀察水深和流速,將電路電線妥為防水,拆去風扇皮帶以免帶水,通過應采用低檔徐徐通過,不能在中途停留或變速,涉水后應緩行一段路程,并時踏剎車,使剎車來令水份蒸發.
(9)重車下坡時,盡量少用制動,應選擇合適的檔位,輔以間歇制動,以控制車速。不可緊急制動或中途換檔。
(10)道路泥濘、積雪、結冰、陡坡、狹路、急彎陰暗、風雪、雨霧、黃昏、黑夜、視線不清;車輛危險品貨物超高、超寬、超長等等情況下嚴禁滑行。
(11)禁止客貨混裝,貨車載人攔板高度不得低于1m,并應備有蓬桿蓬布,禁止在上坡道向下倒車或調頭,防止翻車。
(12)霧天行駛應開啟小光燈和防霧燈,按能見度掌握車速,能見度在30m內,則時速不應超過15km并多鳴短號,嚴禁超車;能見度在5m以內時,應停止行駛。
(13)在冰雪路段行車,必須安裝防滑鏈條減速行駛。
(14)通過無信號燈,無民警指揮及視線不清的交叉路口或轉彎時,時速不得超過30km。
(15)拖帶故障車時被拖帶車的方向、制動必須有效,否則不準拖帶。
(16)裝載危險物品時,除押運人員外不準搭乘其他人員,嚴格按指定路線和時間行駛,車上應掛有紅黃旗標志。行駛中避免緊急制動滑行,中途停車應選擇遠離車輛及其它容易引燃、引爆等安全地帶;司機和押運人員不得遠離,危險品未卸完前司機不能離開車輛,防止發生事故。
(17)以挖掘機裝料時,汽車在就位后要停穩剎住,駕駛室內應無搭乘人員停留,必要時司機也應離開,防止挖斗越過駕駛室頂時發生意外。在向坑洼地區卸料時,汽車后輪與坑邊要注意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
(18)駕駛的油罐汽車應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專門的滅火器材和接地金屬鏈條,防止靜電起火;油罐中途停車要遠離火源,嚴禁雷雨天停車于大樹和高大建筑物下。
(19)自卸汽車卸料時應注意上方空間有無架空線,卸料后車廂應及時復位并用鎮定裝置鎖定,后擋板在卸料完畢后應即栓牢,防止行車時震顛脫落產生事故,在有橫向坡度的路面上卸料,要防止車廂舉升后重心偏移而翻車。
(20)檢查、保養、修理自卸車傾卸裝置或向油缸加油時,在車廂舉升后必須用安全撐竿將車廂頂穩,防止傾卸油缸突然失效,車廂驟然降落而發生事故。
(21)輪胎溫度、氣壓上升時.,應在避陰處停車適當休息,不準以放氣降壓和冷水澆潑方法降溫。發動機冷卻水沸騰或缺水時,不準在高溫情況下補充,應在怠速并溫度下降后以細流緩慢注入,開啟散熱器蓋時應以手套裹手并將臉部避開加水口上方,防止水氣沖出發生燙傷事故。
(22)使用酒精——水防凍液嚴禁有滲漏現象,沸騰時不準打開散熱器蓋;不準使發動機熄火,而應怠速運轉,防止水套內防凍液急劇升溫形成汽化、噴濺而發生失火和燙傷。
(23)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場,若為了急救受傷者而必須移動現場時,則應設置標記,立即報告當地公安、公路交通管理機關聽候處理,嚴禁偽造事故現場和潛逃。
4、倒車與調頭
(1)倒車應觀察四周地形及道路,顯視倒車信號,注意車輛轉向,防止碰撞,時速不得超過5km/h,緩行倒退,要有專人指揮。
(2)車輛靜止時,嚴禁強力扭轉方向盤,載客車輛禁止在上坡道上向下倒車或調頭。
(3)盡量避免在坡道狹窄,交通繁忙處倒車或調頭,禁止在橋梁、隧洞或公路與鐵路交叉處,路口上進行調車。
5、其它
(1)傾卸汽車的駕駛,特殊路段的駕駛,以及特殊條件下的駕駛等均應遵守《施工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2)日常保養,交班規則,各類型號汽車潤滑周期等均按上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