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識別建筑產品形成與各工序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害來全面識別危害
大的建筑群是由一個個單體建筑組成的,應詳盡地辨識出單體建筑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害。而一個單體建筑的形成是由各個分部工程組合而成,分部工程又是由各個分項工程組合而成,分項工程又是由建筑材料通過不同的工序過程而形成的。所以,一個建筑群,都可以分解為一個個小小的工序組合。綜上所述,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過程中存在的危害來辨識建筑業的風險是可行的,辨識出的危害結果也是可信和比較充分的。
由技術、材料、安全、衛生等相關職能人員成立“危害辨識組”。結合每一個工序所需要的人員、材料、機具、施工方法、工序形成時所處的工作環境等,即建筑業通常所講的“人、機、料、法、環”這幾個環節入手,分析每一個工序形成過程中以上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下面結合底板混凝土灌注施工工序中存在的危害進行分析。
(1)人員因素造成的危害:使用身體不健康的人員、不具有相應崗位操作能力的人員、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發生傷害的情況是比較多見的。
(2)機具使用中的危害:灌注混凝土的過程中用到的機具有混凝土泵、小推車、鐵鍬、振動棒、配電箱等。以上每一種工具的使用,在建筑業都發生過相應的傷害,比如混凝土泵運輸、組裝以及在輸送混凝土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小推車使用過程中將人刮倒或碰傷;鐵鍬鏟傷人;振動棒使用過程中的震動以及噪聲對操作人員健康的影響和造成的職業病;配電箱使用不符合規定、非電工操作等。
(3)材料使用中的危害:組成混凝土的主要成分是水泥、石子、砂子、水以及外加劑等。如材料部門在采購的時候未對材料供方做職業安全健康評價,特別是在外加劑的采購方面;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運輸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4)施工方法及施工措施中存在的危害:如施工方法中無安全健康規定或無該工序危害分析;沒有安全交底措施或安全交底措施無針對性、不全面等;對振動棒的使用未做出規定或規定不合理等。
(5)施工過程中所處環境造成的危害:如高溫、低溫天氣造成施工人員中暑或凍傷;夜間、雨天、大風天氣施工,會對人的行為能力造成不同程度的障礙,會出現新的危害因素,在辨識時注意不要遺漏。
(6)在以上五個方面的辨識過程中,可能存在不同類別的危害交叉出現,要隨時記錄下來,歸并入不同的類別之中,以免遺漏。在辨識一個工序的危害過程中,以上五個方面會起到互相補充的作用,使危害識別的結果更全面、合理和適用。
2、依據國家、行業或地方發布的法規、規范、標準、規定推出危害
我們可以依靠獲取的法規,來補充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害識別。比如針對建筑施工用的塔式起重機,辨識危害時結合法規,就會考慮它的生產、運輸、安裝、驗收、使用、拆除、清運出廠等全過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勞安字[1991]8號)、《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使用規范》(GB/T5972-86)、《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B6720-8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86)的規定,無疑都是為了更好地控制塔式起重機產生的危害。這樣,就可能將此機械全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全部辨識出來。以上只是一個例子,對建筑業中的腳手架、臨時用電、人員管理等都有相應的法規,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等。
3、根據危害控制措施推出危害
每一個建筑企業,在日常的管理活動中有控制本企業安全健康運行的管理措施,如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的安全技術方案以及安全技術交底等。企業實際上已對其危害進行了控制,在危害辨識中將歸入危害識別的清單即可。
4、對以往事件、事故的調查以及反饋意見的評價作為對危害辨識的補充
每一次事故的發生都有其必然的原因,對于事故產生原因以及事后采取措施的分析,往往又成為預防下一次事故很好的控制手段,又不失為一個比較好的辨識危害的補充途徑。
5、危害辨識要考慮與建筑業活動有關的所有場所
如有的危害辨識未考慮工人宿舍,其實工人宿舍中物品的放置、用電、照明情況、人員生理及心理狀態等都可能造成不同程度影響;再者辦公區的用電、用水、上下樓;食堂的衛生狀態、人員健康狀況、外購產品如亞硝酸鹽、煤氣使用、各類電器設施使用等,都可能產生危害。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中的作業場所是指組織生產活動的所有場所,其中應包括辦公場所、施工現場、加工場所、材料倉庫、機械存放場地等生產場所和人員活動的場所,如宿舍、食堂、衛生間、淋浴間以及采購到達的場所等,在進行危害辨識的時候要充分考慮以上各個場所中的各類設施及其它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
6、危害辨識要考慮與建筑業有關的所有活動
包括各職能和層次的管理活動和可施加影響的活動,只有充分地考慮各種活動,才能使危害辨識更符合每一個部門的實際情況。如勞資部門對工人的培訓教育以及進場勞務分承包方的安全健康評價;材料部門在材料采購中對材料的評價,對運輸、堆放等過程中存在危害的評價等。這些危害都應盡可能全面地辨識出來,這樣,體系的運行才有章可循。
7、辨識危害一定要識別到危害產生的根源和狀態
這是組織在識別危害時常有的問題,也是組織不能細致策劃每一個危害控制措施的根本原因所在。識別危害的目的不是要建立一個危害清單,也不是要統計有多少個危害,而是為了使識別出的危害得到有效的控制。所以,把一個危害識別到其產生的根源和狀態是非常必要的。
8、辨識危害要考慮職業病等人員健康方面的影響
在目前的情況來,看建筑業職業病,雖然沒有大的問題,但是還是要考慮的,企業要結合國家有關職業病的分類標準來分析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如高溫天氣的中暑、低溫天氣的凍傷、振動造成的麻木及疼痛、噪聲性耳聾、食物中毒等等,當然,健康方面的問題也要有深入的考慮。
9、辨識危害要全面,不要怕麻煩
在辨識危害之初,辨識小組的人員要樹立“一定要全面”的思想。危害辨識也是如此,無論是產品、服務、場所、活動等,只要存在危害,就要全部地識別出來,至于其之后的處理方法是風險評價還是進行風險控制的策劃,下一步再考慮。如果沒有全面地危害辨識做基礎,建立起來的體系則是“大眼安全網”,而不是“密目安全網”,難免會有漏掉的電焊條插到人家腦袋上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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