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各參建單位在基坑、邊坡、挖土工程等工作中的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等內容做出了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華能長興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基建工程基坑、邊坡等挖土工程的安全管理。
-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JGJ180-200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范
JGJ120-1999? 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
HCX3-076-FJ31? 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
HCX3-079-FJ34? 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
- 術語與定義
??? 基坑
基坑是指為進行建筑物(包括構筑物)基礎與地下室的施工所開挖的地面以下空間,一般用于滿堂基礎、獨立基礎、設備基礎。
??? 基槽
沿條形基礎的基底開挖的,指槽底寬度在3米以內,且槽長大于3倍槽寬的為基槽。
???? 基坑支護
為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基坑側壁及周邊環境采用的支擋、加固與保護措施。
- 職責
- 電廠的職責:
- 將基坑(槽)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勘察、設計、監理、監測、施工等單位;
- 向設計和施工單位提供基坑(槽)工程的現狀、當地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工程相鄰設施、相鄰工程及地下管網的有關資料和控制要求;
- 組織專業人員對基坑(槽)圍護設計方案、施工專項方案及監測方案進行論證,并將論證意見納入監管檔案。
- 設計單位的職責:
- 設計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應符合要求;
- 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規定進行設計,設計文件應包括計算書、圖紙、文字資料等;設計文件應明確基坑(槽)類別、檢測及監測要求,并對開挖程序等提出具體要求。
- 監理單位的職責:
- 必須對基坑(槽)工程全過程的監理,制定監理計劃、細則及旁站方案;
- 嚴格按相關規定做好各參建方的資格審查及方案審核工作,把好設備、材料、構配件進場驗收關,及時審核施工單位的施工資料;
- 嚴格按經備案的設計、施工及監測方案監督施工、監測單位的組織實施,督促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質量及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 及時掌握監測、檢測數據,發現問題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出現險情應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采取相應措施,并向電廠報告;
- 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基坑(槽)作業應急處置方案。
- 施工單位的職責:
- 施工單位的資質、人員資格應符合要求,依據設計文件、勘察報告及環境資料,編制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專項施工方案;
- 嚴格按照規范、標準、設計文件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變更;
- 在基坑(槽)支護施工中應加強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做好施工技術交底,確?;樱ú郏┕こ淌┕べ|量及周邊環境的安全;
- 編制基坑(槽)作業應急處置方案。
- 監測(檢測)單位的職責:
- 監測(檢測)單位的資質和人員資格應符合要求;
- 應當根據規范、勘察報告、設計文件要求、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基坑(槽)類別、周邊環境和專項施工方案等,制定科學合理、安全可靠的監測方案;
- 應按規范、設計文件及專項施工方案做好基坑(槽)施工期間基坑(槽)和周邊環境的全過程監測工作,及時向項目管理處、項目監理、施工單位通報檢測分析情況,提出合理建議;監測數據達到報警值時,應及時通報工程各參建方,同時增加檢測頻率直至報警解除。
- 管理內容和方法
- 深度大于5米且底面積大于50平方米的基坑,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 基坑(槽)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施工方法、施工程序、進度安排、排水降水方案、推土棄土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環境保護措施、監控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
- 開挖基坑(槽)和防坍塌的安全要求
- 預防土石方坍塌的安全規定:
- 施工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作業。
- 土方開挖前必須作好降(排)水。
- 挖土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掏挖。
- 基坑(槽)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嚴禁在坑(槽)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 開挖基坑(槽)溝深度1.5m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撐。
- 當深度超過2m時,周邊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對行人、交通有危險的,夜間設置紅色警示燈。
- 開挖的基坑(槽)邊1m內禁止堆土、堆料、停置機具。1~3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3~5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
- 人員配合機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業時,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內作業。
- 作業時要隨時注意檢查土壁變化,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方,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將人員撤離,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 在軟土和膨脹土地區開挖時,要有特殊的開挖方法,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指揮和部署,嚴禁擅自作主、冒險蠻干,以免發生事故。
- 人工開挖基坑(槽)的安全要求:
- 人工開挖時,施工人員必須按要求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施工人員的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和從下向上拓寬溝槽,以免發生塌方事故。
- 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以免邊坡塌方。
- 在深坑開挖時,要保持坑內通風良好,遇有可疑情況,應該立即停止作業,并且報告上級處理。
- 開挖過程中,施工人員要隨時注意基坑(槽)壁變化的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基坑(槽)上,并報告上級,待處理穩妥后,方可繼續進行開挖。
- 人員上下基坑(槽)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梯架、搭設跳板,不得從上跳下或踩踏基坑(槽)壁及其支撐進行上下。
- 機械挖土的安全要求:
- 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要遵守所使用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機械的各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 土石方開挖的順序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 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出信號。配合機械挖土的人員,在基坑(槽)內作業時要按規定坡度順序作業。任何人不得進入挖掘機的工作范圍內。
- 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 在有支撐的基坑(槽)使用機械挖土時,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
- 檢查與考核
- 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 本標準按《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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