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目的
本工作指導書規定項目部項目技術負責人工作職責、內容,涉及的體系文件、表格,應保存的資料和應熟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企業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體系(即QEHS管理體系)的規定和要求。
(2)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保證計劃、環境保證措施、職業健康安全保證措施和作業指導書,制定具體施工方案,解決施工中疑難問題。
(3)負責工程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圖紙會審及交底工作,并及時向現場相關人員傳達。
(4)對工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問題進行調查、分析,并編制“糾正和預防措施”,并監督實施。
(5)組織本項目“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項目科技效益。
(6)負責督促工程、技術、試驗、檢驗、竣工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
(7)負責工程分階段的檢查和評比工作,以及工程竣工后的交驗工作。
(8)負責項目技術培訓工作,并對培訓內容進行考核評定。
3、工作內容
(1)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及企業頒發的關于工程技術的各種法律法規、規范及規章制度等。
(2)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對項目進行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及評價,制訂出項目QEHS體系管理的目標、指標,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編制項目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的管理方案,并制訂相應保證措施。
(3)根據工程特點、設計要求,結合分公司內部管理要求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分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并送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認可后實施。
(4)編制或審核大型機具設備的安拆方案,并報分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5)在工程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及時作好圖紙會審并組織做好工程變更或技術核定單,及時向相關人員書面傳達的工作,對設計圖紙中改動內容及時作出有效標識。
(6)施工前,預先對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現的通病提出防范或處理措旌,并對相關管理人員和作業班組進行書面交底,完善簽字手續,尤其是對重點部位、關鍵部位,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并有針對性的進行專業交底,完善相關手續,監督落實執行情況。
(7)對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技術分析研究其可行性,及時向項目部領導和分公司總工程師報告“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情況,并要作好相關記錄。
(8)對施工中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環境問題及職業健康安全問題,要會同各相應崗位的管理人員及時處理解決。對需要編制處理措施和方案的,組織相關人員編制處理方案,在充分調查分析總結后要制訂出預防措施,杜絕重復發生,涉及重大問題編制的處理方案需報公司總工批準。
(9)參加定期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配合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執行。
(10)監督各項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11)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4、與本崗位關聯的QEHS體系文件
(1)CCF.CX.01-2004《文件管理程序》。
(2)CCF.CX.02-2004《記錄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記錄的分類、填寫、收集、貯存和防護等控制管理。
(3)CCF.CX.08-2004《信息傳遞與溝通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內外部信息的傳遞與溝通。
(4)CCF.CX.10-2004《在建工程施工組織編制及審批程序》。按要求編制相關范圍內的施工組織設計,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審批。
(5)CCF.CX.13-2004《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管理程序》。按規定進行環境因素的識別、登記、評價及控制活動。
(6)CCF.CX.14-2004《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及管理程序》。按要求對危險源進行辨別、登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管理活動。
(7)CCF.CX.15-2004《施工程序控制程序》。按要求對施工過程中有關質量活動的各個環節進行控制,保證所在地有施工過程處于受控狀態,滿足有關規范及合同要求。
(8)CCF.CX.16-2004《環境運行控制程序》。按要求對生產、生活、辦公區域的環境運行實施監督和管理。
(9)CCF.CX.17-2004《職業健康安全運行控制程序》。按要求對生產、生活、辦公區域的職業健康安全運行進行監督和管理。
(10)CCF.CX.18-2004《監視和測量管理程序》。按要求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進行定期監視和測量。
(11)CCF.CX.19-2004《突發性事故或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按要求做好應急求援預案和應急演練。
(12)CCF.CX.20-2004《工程質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按要求確保不符合預期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防止非預期的使用和交付。
(13)CCF.CX.21-2004《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報告、調查及處理程序》。按要求對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和調查處理,并制定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14)CCF.CX.22-2004《職業健康與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及處理程序》。按要求對職業健康與安全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和調查處理,并制定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15)CCF.CX.24-2004《數據收集與分析管理程序》。按要求收集、統計和分析相關數據和信息。
(16)CCF.CX.25-2004《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按要求對發生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采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的發生或再次發生。
5、職責、體系中涉及的表格
(1)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2)環境因素識別及評價表
(3)重大環境因素清單
(4)危險源辨識及評價表
(5)重大危險源清單
(6)工程技術交底
(7)隱患整改通知單
(8)不合格品處置記錄
(9)糾正/預防措施通知單
6、需保存的資料
(1)監理單位的相關表格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3)環境因素識別及評價表
(4)重大環境因素清單
(5)危險源辯識及評價表
(6)重大危險源清單
(7)工程技術交底
(8)隱患整改通知單
(9)工程質量檢查評分匯總表
(10)工程質量檢查評分標準
(11)環境檢查的記錄
(12)職業健康安全檢查記錄表
(13)不合格品處置記錄
(14)糾正/預防措施通知單
(15)不合格項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
(16)施工組織設計、特殊過程和重要過程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
(17)國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圖集資料
(18)創優工程實施記錄(計劃、檢查、評比、申報)
(19)科技示范工程實施記錄(計劃、檢查、評比、申報)
(20)QC活動記錄
7、本崗位應熟悉以下法律、法規和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1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15)《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16)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關工程建設的法規和要求
(17)局《管理手冊》、《管理程序》
(18)上級企業規章制度、方針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