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控制要點
①. 樁基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技術方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審查時,重點檢查打樁機械和吊索的選用、行走路線、打樁施工技術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②. 打樁機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③. 施工現場應平整壓實,打樁機周圍5m以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區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嚴禁閑人進入。
④. 移動樁架時應將樁錘放至最低位置,移動時應緩慢,統一指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⑤. 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大雪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當風力超過七級或有強熱帶風暴警報時,應將樁機順風向停置,并加纜風繩,必要時,應將樁架放倒在地面上。
⑥. 打樁機電氣絕緣應良好,應有接地(或接零)保護。電源電纜應有專人收放,不得隨地拖放。
⑦. 打樁機的安全操作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 混凝土預制管樁施工
①. 施工現場坡度不應大于1%,地基承載力不得小于85kN/m2
②. 樁帽及襯墊必須與樁型、樁架、樁錘相適應。如有損壞,則應及時整修或更換。
③. 錘擊不應偏心,開始時落距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或位移、樁頭嚴重損壞、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情況,應停止錘擊,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作業。
④. 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身中心在同一軸線上。插樁后應及時校正樁的垂直度,樁入土3m以上時,嚴禁用樁機行走或回轉動作糾正樁的傾斜度。
⑤. 用打樁機吊樁時,鋼絲繩應按規定的吊點綁扎牢固,棱角處應墊以麻袋或草包。在樁上應系好拉繩,并由專人控制;不得偏吊或遠距離起吊樁身。
⑥. 吊樁前應將樁錘提起并固定牢靠;在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預制樁時,則應將樁錘落在下部,待樁吊進后方可提升樁錘。
⑦. 起吊時應使樁身兩端同時離開地面,起吊速度應均勻,樁身應平穩,嚴禁在起吊后的樁身下通過。
⑧. 樁身吊離地面后,如發現樁架后部翹起,應立即將樁身放下,并檢查纜風、地錨的穩固情況。
⑨. 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同時進行。樁機在吊有樁或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⑩. 樁身沉入到設計深度后應將樁帽升高到4m以上,鎖住后方可檢查樁身或澆注混凝土。
?. 送樁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須及時回填或加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