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臨邊防護:
1、挖出的土要隨挖隨時運走,不得在坑邊長期存放;
2、坡上部不準堆放棄土和材料設備等,堆放重物距土坡安全距離不得小于4m,臨時材料不得小于2m;
3、距離坡上線1.5m外用鋼管插入地下做立桿搭設0.6 m,1.2 m高兩道水平欄桿,并用密目安全網全封閉;
4、夜間在防護欄桿上部掛紅燈警示;
5、欄桿刷一米長紅白相間顏色警示;
㈡、上下通道:
用鋼管和橋板搭設人行坡道,坡道必須滿足多人同時上下行走,并保證其承載力,坡道底部支撐必須放置在300mm寬的承托板上,不得直接置于土中,坡道要有扶手護欄等齊全的安全設施。不準使用木梯上下,坡道要設防滑條,間距不大于300mm。
㈢、基坑監護:
各基礎放坡坡度不大,但仍不排除有坍塌的危險,故設一名專職監護人員,進行全天監測,并做好沉降記錄,如發現有松動、變形、裂縫現象,立刻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采取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