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
1.1塔吊的安裝和拆除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2塔吊必須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裝置;
起重量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
高度限制器
行程限制器
幅度限制器
吊鉤保險裝置
卷筒保險裝置
1.3四級風以上的天氣不允許進行頂升作業(yè)。
1.4兩臺塔機同時作業(yè)時,兩塔高度差不小于5m。
1.5頂升作業(yè)要專人指揮,由源液壓系統(tǒng)等均要專人操作。
1.6頂升前應把平衡重、起重小車移向塔吊中心,頂升過程中禁止旋轉(zhuǎn)塔帽。頂升完畢,要檢查電源是否切斷,左右操作桿要回到中間位置,套架導輪與塔身脫離接觸,各段螺栓要緊固。
1.7頂升到一定高度要進行錨固拉桿安裝。
1.8塔吊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參加高處作業(yè)人員要嚴格遵守高空作業(yè)技術規(guī)程,安裝作業(yè)區(qū)內(nèi)禁止閑人逗留,拆除影響安全作業(yè)的電線(電纜)。
施工洞口吸臨邊防護和立體交叉作業(yè)區(qū)的隔離
1、洞口的防護措施
1.1樓板、屋面及平臺等處平面的洞口的邊長大于25cm,用堅實蓋板加以蓋設,蓋板應防止挪動或移位。
1.2樓板面等處邊長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蓋板加以蓋設,蓋板擱置時,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設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發(fā)生牽動。
1.3邊長50-150cm的洞口。蓋以用鋼筋制作的網(wǎng)絡,然后在網(wǎng)格上滿鋪竹笆或木板。另外,也可用貫穿于砼板內(nèi)的鋼筋構成防護網(wǎng),上鋪遮蓋物,鋼筋網(wǎng)格的間距不能大于20cm。
1.4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須在洞口的四周設防護欄桿,并在洞口下方張掛安全平網(wǎng)。
1.5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辦法防護外,還需加設明顯的標志。如遇施工需要臨時拆移設施時,必須請工地施工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移并由專人負責看守。當作業(yè)結束后,要立即恢復原狀。
1.6位于車輛行駛道旁邊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等處,在其上面所加的防護蓋板兩側(cè),須有防止被任意拖動的措施。它的材質(zhì)須能承受不小于擋在卡車后的額定有效承載力兩倍的荷載,以防車輛偏向駛出道外沖壓洞口板身。
1.7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裝工具式或固定式防護門。門柵網(wǎng)格的間距應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20-30cm的擋腳板或擋腳笆。
1.8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外側(cè)落差大于2m時,就應在施工過程中加設高至1.2m的臨時防護欄桿,這是為了防止人身沖翻下落。其它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的各種豎向孔洞,都應加以蓋設或作一定的預防。這些防護設施都要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2、立體交叉作業(yè)的安全措施
2.1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施工時,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都不允許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上下操作的橫向距離,應大于上層高度可能墜落半徑范圍,在設置安全隔離層時,它的防穿透能力應不小于安全網(wǎng)的防護能力。
2.2拆除模板、腳手架等時,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員,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應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m。任何拆卸下來的物品,都不允許堆放在樓層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處。
2.3施工電梯、井字架等施工設備旁人員進出建筑物的通道口,搭設安全隔離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