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桿的運輸和裝卸
1.1 構件運輸的一般規定: 遠距離運送的構件,應盡量采用鐵路運輸,既降低成本又可使構件損壞的機會最少。工地運輸一般可采用:汽車、拖拉機、三輪車等。 為了提高運輸效率,防止在構件運輸過程中損壞,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a) 裝載時應使構件的布置對稱于車身的中心軸線,這樣,車子走動時不易發生顫動和傾覆;
b) 構件的裝運應按構件的規格、使用樁號、車輛載重量等條件,做到有計劃地發送,以提高車輛的運輸效率;
c) 構件裝載后,必須用各種卡具、繩索、木楔等固定好,并用墊木或草袋等墊起,以免在運輸途中震動損壞。
1.2 混凝土桿的裝卸 由于混凝土屬于脆性材料,其抗壓能力很強,但抗拉、抗剪、及抗裂強度都較差。因此混凝土桿在堆放與裝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以確保其質量。混凝土桿的裝卸方法通常有三種:吊裝法、滾動法、窩車法。
1.2.1 構件在裝運前,應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查,對預制混凝土構件的質量要求主要有: 裝運前混凝土桿的強度應達到100%設計強度,其它混凝土制品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按照規定,用離心法制造的普通混凝土桿的標號不應低于30MPa,預應力桿不應低于40MPa,用振搗法制造的構件不應低于20MPa。
1.2.2 混凝土桿的裝卸方法通常有三種:吊裝法、滾動法、窩車法。
a) 吊裝法:在材料站可采用吊裝機械設備或利用三角支架掛手扳葫蘆,也可用絞磨牽引起吊。吊裝時一般采用兩點綁扎,在綁扎處應墊以麻袋或草袋,以免磨損混凝土桿件;
b) 滾動法:當缺少起重機械時,桿件的裝卸可采用滾動法。裝卸用的跳板與地面夾角應不大于30°其強度應可靠;
c) 窩車法:大批桿件堆放在車站,可利用火車站臺或搭設臨時簡易站臺,也可以用人工方法在地面挖修出一個站臺,將汽車開進站臺下,將桿件滾動牽引上車。
1.2.3 構件裝卸過程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a) 裝車時,對超高超長的構件應取得交通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運輸;
b) 裝車的次序:重而大的構件和后卸車的構件放在下面,并按規格、使用樁號分類堆放,運到樁號后要辦理交接手續;
c) 裝卸工作開始前必須檢查裝卸工具和起重設備是否完善和安全,并將場地或車箱清理好。吊裝時要檢查構件有無裂紋,卸車時不準將構件從車上直接掀到地面,否則由卸車負責人負完全責任;
d) 電桿在裝卸過程中要保證桿身各部受力均勻,不得使桿身產生裂紋。電桿裝到車上后,除墊以木楔外,并應綁牢,再用倒鏈或壓桿捻緊。裝運超長桿件時應對車箱進行設計和改裝,或加掛“炮車”。
1.2.4 混凝土電桿運輸安全注意事項
1.2.4.1 機動車輛運輸注意事項:
a) 嚴禁無駕駛執照駕駛和駕駛人員酒后開車;
b) 事先要了解運輸器材的重量、外形尺寸,道路的完好情況,沿途公路橋梁、涵洞的安全承載能力、橋洞高度;
c) 運輸道路要有足夠的路面寬度和轉彎半徑;
d) 運輸過程中要備好一定數量的道木、三角木、跳板、鋼絲繩、雙鉤、千斤頂等工具作為處理臨時故障時用;
e) 運輸的器材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而且必須將器材綁扎牢固,支墊平穩;
f) 在運輸過程中須掌握車速,不得損壞運輸器材。
1.2.4.2 船舶運輸注意事項:
a) 裝運器材不得超載,大件器材應放落到船艙,以降低重心,提高船只的穩定性;
b) 裝入船內的物品應按須序放穩,對易滾、易滑、易倒的器材應綁扎牢固,對油類和易燃品應妥善保管;
c) 在深水航道行船時,船上人員每人應備有一件救生設備,在航行途中隨船人員不得無故下水,遇有雨雪、大風天氣在船上走動時,注意防滑;
d) 利用船只接送施工人員時,不得超員。乘船人員必須遵守乘船規則,聽從船工和安全員的指揮;
e) 裝卸器材用的跳板必須寬搭、穩架,兩端應擱置牢靠,不得搖晃滑動;
f) 裝卸笨重大型器材時應事先與船工研究裝卸方法和安全措施。
1.2.4.3 人力運輸注意事項:
a) 抬運較大器材時應先檢查和修整小運道路,在大雨和大雪過后還應進行檢查;
b) 人抬小道寬度不得小于1.2米,在陡坡和彎道外,其最小寬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宜大于1:4,彎度不得小于1.5倍桿長;
c) 多人抬運器材時必須前后有人照應指揮,遇到彎道和險要地段應當慢行,抬運步驟要協調一致;
d) 雨雪天氣或路面潮濕抬運器材時,應采取防滑措施,并應減輕每人所抬重量;
e) 搬運較大和較重器材時應使用抬杠,不得直接用肩扛;
f) 人抬搬運每人不宜超過30kg;
g) 在山區多蛇地區抬搬器材時應配備蛇藥以備救急之用。
1.2.4.4 裝卸工作注意事項:使用吊車裝卸構件要注意以下事項:
a) 工作前應檢查裝卸工具和器材、設備情況,不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b) 起吊設備的場地應平整,吊車前后車輪應固定牢靠,吊車撐腳的支立要保證車身平穩;
c) 嚴禁超載起吊,吊裝時不得損壞器材;
d) 起吊鋼絲繩必須按規定選用并綁扎牢固,吊鉤和吊繩應保持垂直;
e) 在吊裝場地附近如有電力線、通訊線或建筑物等障礙物時應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
f) 在起吊過程中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在吊件和吊臂活動范圍內的下方不得有人通過和停留;
2) 吊件不得長時間停留,如需停留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并設專人監護,懸空吊件 嚴禁超過人身高度;
3) 人員不得隨吊件升降或在懸空的吊件上調整綁扎繩;
4) 起吊速度應緩慢、平穩,不得突然起落;
5) 當吊物重量接近起吊重量時應先吊離地面進行剎車檢查,確認安全后才可繼續起吊;
6) 中間休息或工作結束后,各部分設備應恢復原狀。
g) 從成堆的構件中吊物時,應防止其它物件滾動或翻轉;對水泥桿應分層起吊,每吊出一根后,其余必須掩牢。
2 混凝土桿裂紋和缺陷的處理
2.1 裂紋在允許范圍內時,可用水沖洗后以1:2水泥砂漿灌縫填實壓平的方法處理。灌漿后應很好澆水養護或用濕草袋包裹養護。
2.2 如果裂紋比較嚴重,可用環氧樹脂漿泥修補裂縫,其方法為:先將待補裂縫擴縫,然后用棉絲蘸丙酮或二甲苯擦洗,再將環氧樹脂漿泥盡可能緊地嵌入縫內,最后在表面上刷一層較稀的漿泥以起密封作用。漿泥配方:環氧樹脂1份、滑石粉在嵌縫外為2份,封口處為1份,乙二胺為0.08~0.1份,二甲苯為0.25份。使用時先將二甲苯與環氧樹脂稀釋待用,但不能超過1小時。注意事項:環氧樹脂與乙二胺混合后適用時間約為2小時;環氧樹脂不宜在氣溫低于+5℃或潮濕情況下使用。
2.3 對外觀缺陷的處理 :
2.3.1 當缺陷不嚴重時(如跑漿、麻面、混凝土表皮剝落等)可將缺陷部分表面打毛冼凈再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