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投入不足,是建設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保證安全生產投入,是國家對企業生產經營條件在法律上的要求。為保證作為“高危行業”之一的建設施工企業生產安全工作,國家財政部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財企[2006]478號《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進行規范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
規范管理的原則
施工企業如何依法對工程項目進行安全管理,保證項目安全生產投入,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費用實行有效的規范管理,是施工企業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安全生產費用的定位
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是工程建設單位為保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而為施工企業投入的專項資金,是整個工程投資的組成部分。施工企業應將安全生產費用主要用于工程項目的安全投入,由項目統籌使用。工程項目要依照法規和招投標要求,按照“確保收入、專款專用、嚴格監管、保證需要”的原則進行管理。
應制定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應制定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規范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與使用。制度應明確管理職責、使用范圍、管理辦法等內容。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的職責劃分
工程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依法保證安全生產的投入,負責審核、批準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項目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管理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審查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項目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費用使用的策劃和收入。
項目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費用的建賬、收款、撥付、核算。
項目設備、物資等部門負責提出并上報相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按使用計劃購置、保管,發放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物資、材料。
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辦法
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各部門應根據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由工程管理部門進行總體策劃,各部門依管理職責內容,提出并上報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項目安全部門對提出并上報的計劃進行審查、匯總,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報主管領導審定,由項目經理批準簽發。
在施工過程中,相關部門應根據施工生產進度和實際需要,提報調整計劃進行修改。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
規范使用的原則
使用范圍
按照國家規定,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有7項內容,具體如下。
一是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探測設備和設施費用。
購置和維護安全網、通信器材、安全防護用品(如員工防護用品、施工防護牌、列車運行指示牌等);配電箱、漏電保護器,安全警示牌、標牌;設備安全裝置、防電板、接地線,通風防塵、防毒消毒設備;防爆、防潮、防雷、防靜電設備等。
廠內機動車輛的辦證、上牌照,特種設備的檢定驗收,壓力表、安全閥的檢驗校定等費用。
購置和維護安全檢測儀器,如:測速儀、測風儀、噪聲儀、有害氣體檢測儀等。
施工現場安全通道、基坑、“四口”“五臨邊”等防護設施,坑井、深孔、邊坡等的支護、圍護、苫蓋及隔離設施等費用。
腳手架、跳板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
限界防護設施、器材。
二是安全宣傳、教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