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進行嚴格的出入庫檢查和登記,爆炸物品入庫時,要對其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
2、爆破材料出庫時,必須由礦長簽發領條,憑領條領取,并對領取人進行登記、簽字;
3、爆破材料領退,必須做到帳物相符;
4、爆破材料的領退,必須由放炮員進行,放炮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并持證上崗;
5、嚴格執行爆破材料退庫制定,凡當班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須及時退回爆破材料庫,嚴禁存放于井下或宿舍等不安全的地點;
6、嚴格執行爆破材料退庫制度凡當班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須及時退回爆破材料庫,嚴禁不按規定退回爆破材料庫;
7、由于爆破材料未認真執行領退制度,造成的后果,由負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