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作業
相同或相近軸線不同標高處的同時施工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類型的專業隊伍同時施工、同一作業區域不同分包單位同時施工、同一項目內不同分包單位同時施工均為交叉施工。交叉施工安全防護要求:
總包要根據交叉作業的分類,對安全責任作明確的劃分,并檢查各方責任落實情況。
在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支模、粉刷、砌墻及水、暖、電安裝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物料必須堆放平穩,不得放置在臨邊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礙作業通行。模板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等進出道口),均設安全棚。
(2)懸空、高空作業
有不適于高空作業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從事高空作業要定期體檢,如架子工等。
攀登用具其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質量。梯子使用要求: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為宜,并不得有缺檔。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較鏈必須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出2m時,宜加設護籠;超出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懸空作業
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難后方可使用。
高空吊裝大型構件前應搭設懸空作業中所需的安全設施。
吊裝中的大模板、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支模板應按規定的工藝進行,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上攀登上下。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
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凳。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澆注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蓬和小平臺時,應搭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撐件上操作。
懸空進行門窗安裝作業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
高空作業
高空作業要穿軟底鞋,不得穿高跟鞋、帶釘和易滑鞋,著裝要靈變,不得拖泥帶水。
無臨邊防護的高空作業,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禁止在無防護的情況下在高墻、未固定的構件等上行走或作業。對于無法使用安全帶時,必須設欄桿、腳手板、安全網等,確保施工安全。
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向下運物件禁止拋擲。
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露天高空作業和起重。
上下高處均需通過梯子或馬道。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馬道必須設置防滑條。
操作人員高空行走,不得在沒有安全有效的保護措施情況下,隨意行走。
施工作業面內不得隨意擺放工具材料,要隨時清理、整理,對地面上的預埋施工用臨時插筋及其他易絆腳的障礙物,用完后要及時排除,暫時不能排除的,應設置防護或警示設施。
使用地式腳手架必須使用密目安全網沿架體內側進行封閉,網之間連接牢固并與架體固定,安全網要整潔美觀。
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腳手架的,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高層建筑支6m寬雙層網),網底距接觸面不得小于3m(高層不得小于5m)。高層建筑嚴密每隔四層還應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網接口處必須連接嚴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網直至無高處作業時方可拆除。
在2m以上高度從事支模、綁鋼筋等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可靠防護的施工作業面,并設置安全穩固的爬梯。
建筑物施工對施工現場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